工程地质勘查专业如何评职称

评定标准:地质勘查专业高级工程师须系统掌握本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熟练掌握本专业的技术标准、规范、规程和法规;熟悉相关专业知识,及时了解本专业国内外最新科技状况和发展趋势,能将新技术成果应用于工作实践;有丰富的专业技术工作经验,能独立解决本专业复杂疑难技术问题,业绩显著,取得较大价值的科技成果,或在技术创新、成果转化或引进、消化、吸收新技术中取得良好效果;公开发表、出版本专业有较高水平的论文、著作;有培养和指导工程师工作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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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适用范围

本条件适用于从事矿产地质勘查、区域地质调查、地球物理勘查、地球化学勘查、遥感地质、水文工程环境地质、探矿(安全)工程、实验测试、地质机械(仪器)等专业工程技术人员。

二、政治思想条件

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任现职期间,年度考核合格以上。

三、学历、资历条件

获博士学位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取得工程师资格2年以上;获大学本科毕业以上学历,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取得工程师资格5年以上。

四、外语、计算机条件

(一)较熟练掌握一门外语,参加全国职称外语统一考试,成绩符合规定要求;

(二)较熟练掌握计算机应用技术。参加全国或全省职称计算机考试,成绩符合规定要求。

五、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能力)条件

取得工程师资格后,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 参加国家或省(部)级重点科研项目或技术难度大、综合性强、影响面广的科研项目,并任专题负责人;或参加两项市(厅)级科研项目的主要技术骨干。

(二)主持两项省(部)级或技术难度较大的技术开发项目或主持两项新产品投产并形成批量生产能力。

(三) 完成一项省(部)级大型项目或重点项目并担任专业负责人。

(四)完成二项省(部)级中型项目或市(厅)级大型项目或重点项目并担任专业负责人。

(五)完成4项市(厅)级中型项目并担任专业负责人。

(六)主持完成工程结算额500万元以上或两项单项工程结算额在200万元以上的建设项目施工;或单项工程结算额在50万元以上或两项单项工程结算额在20万元以上的勘察设计项目。

(七)主持完成省(部)级一项或市(厅)级两项新技术推广、新工艺(设备)应用项目,在工作中实施并取得预期效益。

(八)在省、部级中型项目及市(厅)级大型项目或重点项目实施中,担任本专业的生产、安全及质量管理工作的主要负责人。

六、业绩成果条件

取得工程师资格后,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 国家级、省(部)级科技成果获项目的主要完成人,或市(厅)级科技成果一等奖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以获奖证书为准)

(二) 建设工程项目获省(部)级优质工程奖或勘察设计项目获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的主要完成人或二项市(厅)级优质工程奖或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的主要完成人。(以获奖证书为准)

(三)负责推广新技术、新工艺(设备),获得市(厅)级以上奖励的主要完成人。

(四) 负责完成两项技术开发项目使技术水平得到提高,或两项新产品批量生产并取得预期效益,获省(部)级验收通过。

(五)主持编写一项专业技术标准、规程、规范或两项专业技术发展规划,经省(部)级批准颁发实行。

(六)获本专业发明专利两项,并得到实施。

七、论文、著作条件

取得工程师资格后,公开发表、出版本专业有较高水平的论文(之一作者)、著作(主要编著者),撰写有较大价值的专项技术分析报告,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 出版本专业著作1部;

(二) 在省级以上专业刊物发表论文2篇以上;

(三) 在国际或全国学术会议宣读交流论文2篇以上;

(四) 为解决复杂技术问题撰写有较高水平的技术分析报告或重大项目的立项研究(论证)报告两篇以上。

八、破格条件

为不拘一格选拔人才,对确有突出贡献者,并取得工程师资格2年以上,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二条,可破格申报:

(一)获国家级发明奖、自然科学奖、科技进步奖项的主要完成人;或获省(部)级自然科学奖、科技进步奖二等奖一项或三等奖二项以上,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以奖励证书为准)。

(二)在推广新技术、新工艺和科技成果转化的方面取得了重大经济社会效益,处于本行业领先水平,并被省(部)级授予优秀科技工作者荣誉称号。

(三)担任大、中型项目中的技术负责人,完成大型工程一项或中型工程两项以上,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并通过省级权威部门鉴定,填补了省内外技术领域空白。

(四)在国家或国外学术刊物上发表有价值的学术论文3篇、省级5篇以上,或正式出版专著一部(独著10万字以上,合著20万字以上)。

[宁夏省]宁夏地质矿产职称评审办法,宁夏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条件

宁夏人事职称评审条件

初级职称宁夏地质矿产职称评审办法,要么是根据你所在宁夏地质矿产职称评审办法的单位评审。有些单位是有资格的。

一般就是要求工作一年宁夏地质矿产职称评审办法,计算机模块2-3个宁夏地质矿产职称评审办法,工作总结或论文什么的,有的还有可能要继续教育。

或着到宁夏人才中心去办理相关评审事项

2022年宁夏工程系列职称评审时间

2023年1月至3月。在2023年6月底前完成评审。2022年宁夏工程系列职称申请时间为2022年8月到10月,评审进行时间为次年也就是2023年1月至3月。

宁夏中级职称评定条件

题主可以在宁夏人社厅中搜索这个文件:关于印发《宁夏 *** 自治区工程技术系列建设工程专业技术职称评审条件(试行)》的通知

以下是文件中对申报中级工程师的年限要求和能力要求

第六条 申报工程师的条件及要求

熟悉本专业技术标准和规程,了解本专业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的现状和发展趋势,具有独立承担较复杂工程项目的能力,能解决本专业范围内较复杂的工程问题,具有指导和培训助理工程师的能力。

(一)学历和任职年限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本专业(或相近专业)中专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15年,取得并聘任在助理工程师职称岗位上从事本专业工作4年以上;

2.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大专或本科毕业,取得并聘任在助理工程师职称岗位上从事本专业工作4年以上;

3.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硕士研究生毕业,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2年以上,或引进的重点院校、重点学科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在本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满1年以上并经考核合格;

4.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在职博士研究生毕业,经考察合格。

(二)专业技术工作能力业绩与理论要求

1.在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后,专业工作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获县局级及以上(或自治区级行业协会)授予的业务先进(优秀)工作者,或获得优秀科技工作者、优秀工程类和建筑工程类奖(等级定额内人员);

(2)参加完成的科研、新技术推广、新产品开发、技术改造、应用课题或施工项目报告等通过市厅级以上部门鉴定、认可;

(3)参加过2项及以上中、小型建设工程项目的规划、勘测、设计、造价、施工、建设工程管理、监理及实验检测工作;

(4)参加编制国家、地方、行业或专业性工程技术标准、施工工法、技术规程、规范、定额等工作,并经行业主管部门审查批准实施。

2.在取得助理工程师之后,专业理论水平须达到下列要求:

提供参加编写并获审查批准的工程报告、专项报告或可行性研究报告1篇以上,报告须由2名业内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且与申报人同专业的专家署名推荐,并给出推荐理由和意见。或在公开出版的建设类专业期刊上发表本专业的论文一篇(之一作者)。

宁夏职称评定的时间,评定 *** ,评定条件是什么?

首先,职称有很多行业,不知具体你是哪个行业, 以宁夏广告业为例:从11月1日起,凡在宁夏境内登记注册的广告企业和有关新闻、出版等社会组织中专职从事广告经营、策划、创意、设计、 *** 、发布等工作的广告从业人员,均可参与评定。助理广告师考试报名条件:取得广告学专业中专学历,从事广告专业工作满4年;取得广告学专业大专学历,从事广告专业工作满2年;广告学专业大学本科应届毕业生;取得广告学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者学位;取得其他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其从事广告专业工作相应增加2年。广告师考试报名条件:取得广告学专业大专学历,从事广告专业工作满6年;取得广告学专业本科学历,从事广告专业工作满4年;取得含广告学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者广告学专业研究生班毕业,从事广告专业工作满 2年;取得广告学专业硕士学位,从事广告专业工作满1年;取得广告学专业博士学位;取得其他专业上述学历或者学位,其从事广告专业工作年限相应增加2年。 职 称 评 定 一、政策依据

1、 *** 中央、国务院转发《关于改革职称评定、实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的报告》的通知(中发[1986]3号)

2、国务院《关于实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的规定》(国发[1986]27号)

3、人事部《企事业单位评聘专业技术职务若干问题暂行规定》(人职发[1990]4号)

4、自治区人民 *** 办公厅《转发自治区职称改革领导小组、人事劳动厅〈关于深化我区职称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宁职改 [1996]80号)

二、申报办法

个人申请,经单位核实,按申报程序逐级由人事部门审核签字、盖章后报各评审会。经批准实行职称评聘分开的试点地区或部门,专业技术人员只要符合各系列评审条件,可不受单位参评资格数额的限制。

三、评审系列

1、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职称任职中实行评审的系列

工程、农业、卫生(非临床专业)、自然科学研究、社会科学、实验、新闻、艺术、图书资料、档案、高等学校教师、党校教师、中等专业学校教师、技工学校教师、中学教师、小学教师(幼儿园教师)、群众文化、文物博物、播音、翻译、教练员、工艺美术、文学创作、公证员、律师。

2、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职称任职中实行评审的系列

工程、经济、自然科学研究、社会科学研究、农业、卫生、会计、高等学校教师、党校教师、中学教师、中等专业学校教师、技工学校教师、实验、翻译、档案、图书资料、统计、审计、新闻、出版、文博、播音、艺术、群文、体育、工艺美术、作家、公证、律师、计划生育。

四、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资格应具备的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

2、具备相应的学历、资历条件。

3、在与报评专业相应的专业技术工作岗位上工作(跨系列评审专业技术资格除外),并具备履行相应职责的实际工作能力和业务知识。

4、职称外语、计算机、继续教育考试合格。

5、论文、工作业绩达到要求。

6、具备相应的学历、资历条件。

五、参评人员应提供的评审材料

l、《专业技术资格评定表》(高级一式三份;中级一式二份);

2、破格晋升人员单行材料1份;

3、《年度考核登记表》;

4、学历证件(原件);

5、外语(医古文、古汉语)成绩单(原件) ;

6、继续教育考核表(原件);

7、按评审条件规定提交的论文、论著、著作(原件);

8、现岗位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

9、现岗位专业技术职务聘任证书(原件);

10、按规定提交的获奖证书(原件);

11、评委会需要的其它材料。

六、服务承诺

1、对核定的岗位职数及资格数进行公开。

2、每年对各系列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时间做出计划安排;各系列评审及验收工作在计划时间内完成。

3、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结果以下发文件的形式进行公布。

4、在评审过程中,严格掌握政策,认真执行标准。

5、认真接受社会监督,随时受理群众投诉并为投诉人保密。

七、责任处室

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

八、办理时间、地点

时间:周一至周五正常上班时间

地点: *** 办公大楼A-0509室。

*** :(0951)5013185、5034329、5047771

宁夏 *** 自治区矿产资源管理条例(2006修正)

之一章 总则之一条 为了加强矿产资源的勘查、开采管理工作,维护矿业秩序,保护矿产资源,促进矿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在自治区行政区域内从事勘查、开采矿产资源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条例。第三条 矿产资源属于国家所有,禁止任何组织和个人侵占、破坏矿产资源。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侵占、破坏矿产资源及其他违反矿产资源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有权进行检举、控告。

各级人民 *** 必须依法加强矿产资源的保护工作。第四条 从事矿产资源勘查、开采活动的,应当符合国家和自治区规定的资质条件,依法取得探矿权、采矿权。

禁止无证勘查、无证开采矿产资源。第五条 探矿权、采矿权实行有偿取得和依法 *** 的制度。开采矿产资源,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资源税和资源补偿费。第六条 自治区鼓励国内外投资者依法在本行政区域内合资、合作或者独资勘查、开采矿产资源,并保障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第七条 自治区鼓励矿产资源保护、勘查、开采的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先进技术,提高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的科学技术水平,并对做出突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第八条 自治区人民 *** 地质矿产主管部门负责全区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的监督管理工作。

市(行署)、县(市、区)人民 *** 地质矿产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 *** 公安、工商、水利、环保、电力等主管部门协助同级地质矿产主管部门进行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的监督管理工作。第二章 矿产资源的勘查第九条 矿产资源的勘查登记管理,按照国务院《矿产资源勘查区块登记管理办法》执行。第十条 自治区人民 *** 地质矿产主管部门按照规定的权限和国务院地质矿产主管部门的授权,负责全区矿产资源勘查登记管理工作,依法颁发勘查许可证。第十一条 矿产资源勘查出资人为探矿权申请人;国家和自治区出资勘查的,接受委托勘查的单位为探矿权申请人;合资、合作勘查矿产资源的,由合同约定探矿权申请人。

探矿权申请人经登记批准、领取勘查许可证后,即成为探矿权人。探矿权人可以优先取得勘查区块内矿产资源的采矿权。

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进入他人依法取得探矿权的勘查作业区内进行勘查或者采矿活动。第十二条 探矿权人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完成更低勘查投入,并应将每年的勘查投入、勘查工作进展情况报自治区人民 *** 地质矿产主管部门,送勘查作业区所在地地质矿产主管部门。

探矿权人不得擅自扩大勘查作业区,不得擅自进行采矿活动。第十三条 探矿权人完成勘查项目后,应当编写地质勘查报告。地质勘察报告经自治区具有资格的矿产资源储量评审机构评审通过后,应当作为矿山设计、建设的依据。并报自治区人民 *** 地质矿产主管部门备案。

未经评审通过的地质勘查报告不得作为矿山设计、建设的依据。第十四条 探矿权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国家和自治区地质资料管理机构汇交其地质勘查成果档案资料。地质勘查资料和其他有价值的勘查资料,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实行有偿使用。地质矿产主管部门应当保护地质资料汇交人的合法权益。第三章 矿产资源的开采第十五条 矿产资源的开采登记管理,按照国务院《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执行。第十六条 单位和个人开采矿产资源,必须由地质矿产主管部门审批登记,取得采矿许可证,并按照国家规定办理手续。

取得采矿许可证的单位或者个人,必须在采矿许可证规定的矿区范围内按照批准的设计方案从事开采活动。第十七条 开采下列矿产资源的,由自治区人民 *** 地质矿产主管部门审批登记,颁发采矿许可证:

(一)自治区实行保护性开采的地热、矿泉水、贺兰石和建设规模为中型以下的太西煤、煤成(层)气;

(二)前项规定以外可供开采的矿产储量规模为中型的矿产资源(包括外商投资开采的矿产资源);

(三)国务院地质矿产主管部门授权审批登记的矿产资源;

(四)矿区范围跨市(行署)行政区域的矿产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