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政工师申报条件

条件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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拥有博士学位2017年宁夏政工职称,任政工师三年以上2017年宁夏政工职称;研究生和本科毕业,任政工师五年以上2017年宁夏政工职称;大专毕业,任政工师五年以上并从事政工工作十二年以上2017年宁夏政工职称;对个别不具备规定学历,但属于单位工作骨干,业绩突出,获得过相应荣誉称号,任政工师五年以上并从事政工工作十八年以上的人员,经企业党委推荐,可破格申报高级政工师任职资格。

具有较强的研究、写作和口头表达能力,起草或主持起草过本单位重要报告、文章。在市(州)或厅级以上报刊发表过政工文章(获省、部级政工类三等奖以上奖励或市(州)、厅级政工类二等奖以上奖励的论文视同发表)。

系统地掌握马列主义、 *** 思想、 *** 理论和“ *** ”重要思想,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能够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 *** 分析和处理思想政治工作中的实际问题。

[宁夏省]2017年宁夏政工职称,宁夏职称评审

政工师是什么职称,有那些级别?

政工师相当于工程师,属于中级职称。政工师职称在满足一定的条件下是可以申报评定的,不用参加考试的。

政工师是指凡国有企业、集体所有制企业、外商投资企业(“三资”企业),乡镇企业和具备条件的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中专职从事党的工作和思想政治工作的人员,符合规定条件的,经单位推荐可申报评审相应职务任职资格。

在评定中,要重视学历、资历和论著,更要重视实际工作能力、水平和实绩,特别强调对参评人员的政治立场、思想品德等方面的严格要求,从理论与实践的结合上作出正确评价。

参加企业政工专业职务评审的人员,所在单位必须对其实际工作能力、水平和实绩作出书面鉴定。

拓展资料:

政工师具体评聘对象为:

l、企业党委的负责人,组、宣、办、研究、统战等部门和纪委中直接从事思想政治工作的专职人员;

2、专职党总支、党支部书记;

3、在行政系列宣传、宣教部门中直接从事思想政治工作的专职人员;

4、企业工会的负责人,宣教、组织、研究、女工部门中直接从事思想政治工作的专职人员;

5、企业共青团组织负责人和宣传、组织部门中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的人员;

6、兼有政工或技术工作的人员,应按有关规定在其主要工作岗位参加专业技术职务的评聘。

工作任务:

政工师的基本日常思想及业务工作,即要为所有员工服务,以员工的利益为出发点,更大程度地为员工谋取福利,这也是以人为本这一核心思想从中央政治到基层实践的完美诠释。

对于政治思想政治工作的本质是什么,一定要有清醒的认识。

*** 的思想政治工作归根到底是为人民谋利益,帮助群众认识自己的利益,并且团结起来为实现自己的利益而奋斗。

作为一名政工师,其最基本的思想政治工作就是要帮助人们提高觉悟,在积极思想观念的指导下,正确选择自己的行为,其基本的思想政治工作的任务就是要帮助员工树立正确的思想观念,从而能够为群众创造更多的效益。

2017年关于政工师职称新规定有哪些

一、学历、资历条件

获博士学位,从事政工专业工作,取得政工师资格2年以上,或大学本科毕业以上学历,从事政工专业工作,取得政工师资格5年以上。

二、业务、计算机条件

1、较熟练掌握政工业务理论。参加全省政工业务统一考试,成绩符合规定要求。

2、较熟练掌握计算机应用技术。参加全国或全省职称计算机考试,成绩符合规定要求。

三、思想政治工作经历(能力)条件

取得政工师资格后,具备下列条件:

1、深入研究探索思想政治工作的新 *** 、新途径,工作经验丰富,有一定的开拓创新、组织指导、调查研究、专业文字能力。

2、能够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不断研究企业职工思想活动的新情况、新特点,探索新形势下做好企业思想政治工作的有效 *** 和客观规律;能够理论和实践相结合,正确分析处理现实工作中的复杂问题;能够结合实际创造性地贯彻落实上级工作部署。

四、业绩成果条件

取得政工师资格后,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两条:

1、主持或作为骨干参与大中型企业思想政治工作期间,职工队伍稳定,团结向上,成效显著,受到省部级以上表彰奖励。

2、思想政治工作业绩突出,获得过市厅级以上思想政治工作方面荣誉称号,或对所在单位获得同类荣誉称号起主要作用,或参与完成市厅级以上思想政治工作课题,并获得市厅级以上奖励。

3、思想政治工作经验丰富,开展思想政治工作的做法或选树的典型在全省或全行业范围内交流推广,对推进本单位或本行业思想政治工作起到较突出作用(附相关证明材料)。

五、论文、著作条件

取得政工师资格后,公开发表、出版有较高水平的思想政治工作方面论文、著作,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出版社正式出版有统一书号(ISBN)的著作,本人独立撰写5万字以上,或编写一个正式出版的教材,本人独立撰写8万字以上。

2、在有国内统一刊号(CN)的非核心类报纸、期刊上发表3篇以上,或在省级新闻出版部门认定的有内部刊号的报纸、期刊上发表4篇以上独立完成的论文、调查报告、经验介绍。

扩展资料:

评审工作

(一)企业思想政治工作人员专业职务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委会),应按闽职改字[1993]19号文件规定执行,鉴于思想政治工作的特殊性和我省政工系列专业职务人员的现状,也可根据需要聘请少量分管这项工作,且熟悉思想政治工作或具备相应专业职务任职资格条件的党政领导或相近专业具有高、中级专业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参加评委会。

(二)省企业思想政治工作人员高级评委会由省委宣传部负责组建,报省职改领导小组批准。各地(市)组建的中级评委会,报当地职改领导小组批准,并报省职改办和省委宣传部职称办备案;省直厅(局)组建的中级评委会。

报省企业政工职改领导小组批准,并报省职改办备案。各地(市)、厅(局)所属单位组建的初级评委会,报地(市)企业政工职评领导小组和主管厅(局)批准,并集中后报省委宣传部职称办备案。

(三)凡不具备条件成立中级评委会的省直(厅局)单位、需申报评审政工专业中级职务任职资格的对象,应报“省直属单位企业思想政治工作人员中级职务评审委员会”评审。

(四)各级评委会的评审结果,按审批权限报相应职称改革领导小组批准后方可公布,其中,地(市)、厅(局)中级评委会评审结果连同《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结果简明表》,抄报省委宣传部职称办备案。

获高级职务任职资格人员,由省人事厅统一颁发资格证书;获中级职务任职资格人员,由地(市)、厅(局)颁发由省人事厅统一制发的资格证书;初级职务人员由各地(市)、厅(局)颁发资格证书。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政工师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 *** 网-关于做好2017年度政工系列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