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 *** 自治区人民 *** 关于发布《宁夏 *** 自治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的通知

之一条 为进一步提高我区专业技术人员的素质,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以下简称继续教育)是指对在职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知识和技能不断增新、补充、拓展和提高的追加教育。第三条 全区各级继续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企业、事业单位及其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在职专业技术人员(含专业技术管理人员和 *** )必须遵守本规定。第四条 自治区人事行政部门是全区继续教育的主管部门,负责对全区继续教育进行指导、协调、检查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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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署、市、县(区)人事行政部门负责本辖区继续教育的管理工作,制定规划并组织实施,进行指导、协调、检查和监督。

业务主管部门负责本行业的继续教育管理工作,制定规划和措施并组织实施,进行指导和检查。第五条 继续教育实行单位负责、条块结合的培训体制。专业技术培训由业务主管部门负责实施;综合性培训由人事行政部门会同有关业务部门组织实施。第六条 继续教育坚持理论联系实际,按需施教,讲求实效的原则。第七条 继续教育脱产学习的时间,高中级专业技术人员每年累计不少于40学时;初级专业技术人员每年累计不少于32学时。

继续教育的实施周期为三年。一个周期内的学习时间可以集中,也可以分散使用。第八条 专业技术人员享有下列继续教育的权利:

(一)享有规定的脱产学习时间;

(二)脱产学习期间享受在岗时的工资福利待遇;

(三)继续教育的权利受到侵害时,有权向所在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或人事行政部门提出申诉。第九条 专业技术人员接受继续教育应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继续教育的法规、规章和规定;

(二)服从所在单位继续教育的安排,完成学习任务;

(三)接受继续教育后,应按有关规定或合同(协议)继续为所在单位服务。第十条 专业技术人员所在单位应履行下列职责:

(一)依据继续教育的法规、规章和规定,制定本单位继续教育的办法,并组织实施;

(二)保证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脱产学习的时间;

(三)保证专业技术人员脱产学习期间享受与在岗时间相同的工资福利待遇;

(四)为继续教育提供必要的经费;

(五)登记、检查和考核专业技术人员接受继续教育的情况,接受上级主管部门或人事行政部门的指导、检查和监督;

(六)对在国内外脱产学习三个月以上或半脱产学习半年以上的专业技术人员就接受继续教育后的服务事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订立书面合同或协议。第十一条 继续教育应具有针对性、实用性和先进性。可根据本单位长远规划和近期工作需要以及专业技术人员的知识结构、业务水平等确定具体内容。第十二条 继续教育可采取下列方式组织实施:

(一)本单位、本系统组织的有计划、有考核的自学;

(二)参加大中专院校、科研单位、学术团体和继续教育管理部门举办的进修班、研修班和培训班;

(三)参加国内外学术会议和学术讲座;

(四)出国(境)学习和考察;

(五)到教学、科研、生产单位实地学习;

(六)参加函授、刊授、夜大、业大、电大、自学考试等。第十三条 继续教育的实施以企业、事业单位和业务主管部门为主,依靠各级培训机构、大中专院校、科研院(所)等培训教育基地,逐步建立和完善继续教育实施 *** 。第十四条 继续教育的师资按专兼结合、以兼为主的原则,聘请具有理论水平和实践经验的专家或具有高中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担任。第十五条 继续教育经费按下列途径筹措:

(一)各级财政应根据财力将继续教育工作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

(二)企业、事业单位继续教育经费应在规定的职工教育经费中安排,其中企业研究新技术、开发新产品的继续教育费用可在管理费中安排;

(三)举办各类继续教育培训班的培训费,可按一定比例纳入继续教育工作经费;

(四)有条件的部门、单位可依法建立继续教育基金。第十六条 继续教育实行登记证制度,作为连续记载专业技术人员接受继续教育的凭证。第十七条 建立激励和约束机制。主管部门应将所属企业、事业单位的继续教育纳入领导任期目标责任制。对有条件而未开展继续教育工作的单位,经批评教育后仍不改正,人事行政部门不受理该单位职称评定事宜;凡应接受继续教育的对象不按规定参加或参加学习成绩不合格者,年终工作考核不得被评为优秀;专业技术人员完成继续教育的情况应记入本人业务档案,作为聘任、续聘或晋升职称的必备条件之一;专业技术人员在职业转换、流动后必须接受继续教育方可上岗。

[宁夏省]宁夏回族评职称,宁夏评职称要求

宁夏评职称时公需课一年学完行吗

行。宁夏评职称时公需课一年学完是可行宁夏 *** 评职称宁夏 *** 评职称,只要在本年度评审材料递交截止时间之前能提供公需科目合格证书即可。宁夏 *** 自治区,简称宁,首府银川。位于中国西北内陆地区,东邻陕西,西、北接内蒙古,南连甘肃。

播音员评职称:初级 都需要准备哪些? (宁夏 *** 自治区)

以下内容出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广播电影电视部(也就是现在的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一九八六年三月二十日颁布的《广播电视播音专业职务试行条例》

第三条

播音专业职务名称定为:播音指导、主任播音员、一级播音员、二级播音员、三级播音员、播音指导、主任播音员为高级职务、一级播音员为中级职务,二、三级播音员为初级职务。

第六条 三级播音员

岗位职责:承担本职播音及值班任务。

任职条件:大专和中专(播音专业)毕业见习一年期满,高中毕业生连续从事播音工作两年以上,具备下列基本条件者,可担任三级播音员。具有播音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了解与本专业有关的知识和政策;嗓音良好,语言规范,语调正确;能按要求完成本职任务。

第七条 二级播音员

岗位职责:承担一般节目的播音和直播任务。

任职条件:获得播音硕士学位;获得第二学位和研究生班结业证书;高等院校本科毕业生见习一年期满;大专毕业担任三级播音员工作二年以上;中专毕业担任三级播音员工作四年以上,具备下列基本条件,可任二级播音员。基本掌握播音基础理论和语言表达技巧,对本专业有关的科学文化知识与政策有一定了解;能较好地完成自己职责范围内的任务,语言表达符合节目的基本要求;初步掌握现代汉语,略懂古汉语和一门外语。

第八条 一级播音员

岗位职责:独立承担各类节目的播音与直播任务,主持播出某些节目;写出一定水平的业务专业总结,担任业务专题教学,组织和辅导二、三级播音员工作。

任职条件:获播音博士学位;获得播音硕士学位担任二级播音员工作二年左右;获得第二学位或播音专业研究生班结业证书担任二级播音员工作2--3年;大专以上毕业或经考试、考核达到大专水平,担任二级播音员四年以上,具备下列基本条件,可担任一级播音员。 掌握播音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语言表达技巧;有较广泛的科学文化知识和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能独立地较好地完成各类节目的播音与直播任务,初步掌握某些节目的采编 *** 或主持节目的能力,擅长某类节目的播音,有鲜明的播音特色;有一定水平的业务专题总结;掌握现代汉语,初步掌握古汉语和一门外语。

第九条 主任播音员

岗位职责:组织和指导播音员完成本职播音任务,鉴别播音质量,解决工作中的疑难问题,完成各类播音任务,主持节目,写出一定水平的业务总结或专业论著,担任播音教学和培养播音员工作。

任职条件:获得博士学位担任一级播音员工作2--3年;大学本科以上毕业或经考试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学历,担任一级播音员工作五年以上,具备下列基本条件,可担任主任播音员。 比较系统地掌握播音理论和专业知识,掌握播音创作规律;有较广博的科学文化知识和相当的政策理论水平;能很好地完成各类节目的播音与直播任务,掌握采编 *** 或主持节目的能力,业务上有显著专长和特色,有一定水平的业务总结或专业论著;熟练掌握现代汉语,掌握古汉语和一门外语。

第十条 播音指导

岗位职责:组织和指导播音员完成各种播音任务,检查、审评播音质量,解决业务中的重大疑难问题;熟练地完成各类播音任务;写出较高水平的专业论著;及时提出对本专业有指导意义的研究课题,并组织研究解决;对播音业务发展和队伍建设做出较大贡献。

任职条件:主任播音员连续从事播音工作五年以上,具备下列基本条件,可担任播音指导。 对播音专业理论和创作规律有系统的研究和较深的造诣;有广博的科学文化知识和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通晓播音业务,在实践中有创新,并形成独特的播音风格,有较高的采编 *** 或主持节目能力,有较高水平的专业论著,工作成绩卓著,在社会上享有一定的声誉;熟练掌握一门以上外语

央企职称怎么换宁夏 *** 自治区人社职称?

换不了,只能重新申报评审。

不是一个系统的并不互通,现在这个其实是很多国有单位离职人员面临的问题。

但有的地方在申报高一级证书的时候可以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