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下放中小学教师中级职称评审权,你认可这项建议吗?为什么?
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重庆市九龙坡区谢家湾小学校长刘希娅在接受媒体记者采访时表示,建议下放中小学教师中级职称评审权到学校,优化中小学教师职称指标分配。她同时建议,在实际评审中,要进一步完善教师职称评审方式,强化现场实践评价,让教师职称评审更具真实性,凸显教师教育教学的专业水平。另外,刘希娅代表还建议优化中小学教师职称指标分配。职称指标向偏远地区学校和教育教学改革成效丰富、优秀教师数量多的学校倾斜,以促进乡村学校、薄弱学校的发展,同时调动教师积极开展教育教学改革的热情,提升义务教育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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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职称与教师工资、福利等挂钩,承载的东西过多时,一定程度上就会带来一些弊端,近年来,国家和教育部门不断出台政策,进行改革。2021年刚开年, *** 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乡村人才振兴的意见》,《意见》提出对长期在乡村学校任教的教师,职称评审可按规定“定向评价、定向使用”,高级岗位实行总量控制、比例单列,可不受所在学校岗位结构比例限制。
2020年10月, *** 中央、国务院印发了《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方案要求把师德表现作为教师资格定期注册、业绩考核、职称评聘、评优奖励首要要求。2018年,人社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联合印发《关于做好2018年度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通知》提出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脱贫攻坚部署,进一步推进城镇教师向乡村学校、薄弱学校流动,将中小学教师到乡村学校、薄弱学校任教一年以上经历作为申报高级教师职称的必要条件。
职称制度设置的初衷是为教师职业发展提供阶梯,在教师整个职业生涯中形成一种持续的激励。评职称是一种激励方式,但不应该是唯一的激励方式,有专家建议,可以建立“激励组合”,除职称晋升外,还要有管理职务晋升、名誉称号评选、外出培训机会提供等很多其他激励方式。
一些评不上高级职称的老师,是因为自身能力不足,还是因为指标限制?
提到职称宁夏下放两个职称评审权限,就是教师心头的痛。 有很多老师知道自己评不上高级职称,所以对职称也不抱希望,每天都是 凭自己良心在教书 ,学校领导拿他们也没办法。那些评不上高级职称的老师,是因为自身能力不足,还是因为指标限制呢?
我认为没有评上高级职称的老师,可能与以下方面的因素有关。
一、教育教学业绩不理想。
有的老师思想陈旧,教育教学观念落后,知识结构单一,教育教学 *** 不当,导致教育教学效果不理想。现在的职称评定,教育教学业绩所占的分值比例很大,有的老师在教育教学业绩上吃宁夏下放两个职称评审权限了大亏,而现在评高级职称是根据近五年的年度考核业绩来评比,如果其中一年的年度考核分较低,就会影响高级职称的评定,更不要说教育教学业绩平平的老师,要想评高级职称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而目前的一个现象是,老师对高级自身也感到失望,也没有把心思放在评职称上。
二、没有准备评职称的相关材料。
我了解到,有的老师根本没有评高级职称的想法,总认为自己没有机会,于是也没有去准备高级职称所需要的评审材料。有的老师差的材料还较多,有些证明材料并不是等到名额下来后就能够立即准备好的。比如 课题研究、优秀证书、公开课获奖情况、论文等 。如果没有提前准备,就是有名额也只能放弃。我们学校,在有一年的高级职称评定过程中,那年有五个名额,年度考核分排在第三的一位老师由于 差课题研究证明 ,想临时抱佛脚也是不可能的事,这位老师与高级职称擦肩而过,非常遗憾的看着别人评职称。正是印证了那句话, 机遇总是留给那些有准备的人。
三、受指标限制也是一个因素。
目前,学校高级职称指标数是根据学校全体教师的总数的百分比进行确定。一般由市区人事局对教师职称进行核编,原则上实行差额替补法。以初级中学为例,初级职称占28%,中级职称占50%,高级职称占20%,正高级职称占2%,从这个比例结构来看,高级职称的指标可以稍微放大,同时减少中级或初级职称的比例。也可以让某些教师以特殊的方式评高级职称,而不占学校指标。中西部地区,有的乡村教师在评高级职称时,给予了政策上的倾斜,可以说是到年限就评,不受职称指标和条件的限制。如宁夏教育厅针对农村学校评职称的政策就是这样的。
结束语
评高级职称的目的是让有能力的教师继续发光发热,起好模范带头作用,而不是评上高级职称后就坐享其成、偷奸耍滑,而有的评上高级职称的老师,就想离开教育教学岗位,去从事一些与教学无关的工作,这样的高级职称已失去了本来的意义。
题主在提这个高级职称评选问题的时候,你用两个选项入题,实际上很容易让答题者陷入逻辑陷井,这可不是单选题,也不是多选题,还有更多因素在影响着高级职称评选呢。只是有些时候,大家都只可意会,也能私下言传罢了。
高级职称名额有限,这是铁的事实,有了名额限制,必然会有一部分老师无法评选上。
很多人可能只看到高级职称很难评的表象,但是要问到底有没有比例?是否有数量限制?答题是肯定的,下面请看《关于做好2018年度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就2018年度全国中小学(含幼儿园,下同)教师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项作出安排部署,并公布2018年度各省(区、市)中小学正高级教师指标数,共计3604个。从这个数量来看,分配到各省会有多少呢?
如此说来,如果从各省分配到各市县镇,恐怕就真是寥寥无几了,物以稀为贵,难怪评选正高级职称非常难。
高级职称评选在关系因素上,明显会成为很大的制约因素,因为关系问题永远存在于潜规则之中。
中国是人际关系 社会 ,这是谁也无法否定的事实。尽管人社和教育部三令五申强调必须要在评选正高级职称时,要采取公开透明原则。但是即便都放在面上操作,谁来最终决定哪一位老师能评选上?肯定不会是广大教师自己去投票表决,而是有专门的评选机构。再者说从下往上层层选拔推荐时,便已经开始有关系在私下运用和涌动了。由此,对于那些本来有能力的教师,恐怕也会败在这不懂关系的漩涡之中,最后一年又一年在那漩涡中起起伏伏,但就是不了岸。
如今评选高级职称的条件虽然都放在明面上,但是大家都靠诚实本份去满足这些评选条件的吗?有经历过的人都知道,有些东西根本不是那么回事。
有一位在基层多年的老教师诉苦道:“俺就是因为没有所谓的岗位,评上了10年都没有聘上,反而人家后面有很多见风使舵的人都各自找到其他有岗学校聘上,这是一般的老师有的资源吗?我能知道哪个学校有高级职称空岗吗?”
还有一位老师说道:“我们这评上的大多喜欢钻营爱占便宜分毫不让的人,真的讲大局干活的基本没有”
从这些诉苦的话中,我们不能说是在发牢骚,而是讲的实情。因为正高级职称成了稀缺资源,再加上各种复杂的因素,倒是让那些每天勤勤恳恳工作在基层的教师吃了亏。他们没有精力,也没有掌握走关系的技巧去打通评选高级职称的关卡。
不可否认,确实有很相当一部分教师不具备评选正高级职称的能力。同理,拿到正高级职称的人中也有能力不高的。
职称评选在设计时,采用的是金字塔原理,越往上比例越小。其实设计的初衷是为了让能力突出者优先,如果你是一个能理性看待能力的老师,远且不说,仅环顾你的周围,你就能看到有很多能力平平的人竟然拿到了高级职称,同时也有很多能力确实不济的人根本就不具备评选正高职称的能力。正所谓没有对比就没有伤害,同样是能力平平,有的人就通过各种操作拿到了高级职称,而有的人拿不到,你说这不能引起矛盾与纷争吗?我们都知道人都是趋利避害的,凡涉及到个人利益时,在竞争中必然会使出浑身解数,这才使有些人靠的不是学术能力,不是专业能力,而是社交能力。而这已经远远背离了高级职称评选的设计初衷了。
“三味"于2017年首次申报高级教师职称即获成功,我的“获奖感言"是:
“ 不是我比别人更优秀,而是我比别人更幸运! ”
当年同我一起申报高级职称的同校同事,有几位被刷了下来!接着,2018年他们又继续申报,还是被刷下了。这个炎热的暑假,2019年职称评审工作头热进行中,申报职称的老师数量史无前例地猛增。可是,我意外地发现,我当年的那几位同伴中的一位,今年却放弃了申报……
我问她原因,她说: 也许实力真的不够吧 。
说实话,她教学能力不差,算得上学校一名骨干和优秀老师。我曾看过她的申报材料,教学成绩奖很多,但唯一不足是缺乏省市级奖项。“三味"分管过10多年的学校教务工作,深知:
在我们乡村学校,要获取一个省市级荣誉真的很难!其难,不是因为老师能力不够,而是因为争取一个获取省市奖项的机会太难 !
比如:每年省市级组织各类教学活动比赛的次数本来就很少,分给各县的参赛名额就少之又少(通常全县才1、2个),到我们乡村学校,基本上连通知都见不到了。
一年一度一次职称评审机会,谁都想把握,想试试,想评上。从全县范围看,每年有人如愿以尝,也有人落个“石沉大海”。对这个评审结局最合理的解释,只有一个: 评上的是有能力者,没评上是能力不足者 。
之前,在职称评审上有个重大制约因素,即 指标有限 。近些年,不可否认,在指标上有所放宽。特别是对于我们乡村教师而言,只要达到一定年限的乡村教师教龄(如我们广西,以前规定达20年,2019年已放宽到中级5年,高级10年), 可不受岗位指标限制,可直接评聘 。
那么,如此优待条件下,依然评不上职称的乡村教师,是否真的就是“能力不足"的原因呢?
“ 三味”认为并不完全是“能力不足"的原因,“不受指标限制”,只要仍受“评审条件”限制,实质上与“受指标限制”没多大区别 。
什么意思呢?也就是说:申报及聘任不限指标,愿申报的可自由申报,申报通过的,也可“即评即聘”,但如果你条件不够不达标,即使申报了也不给予通过。
这样问题就来了:一个笼统含糊的“够条件",究竟是什么具体条件并不明确,真正不够资格不够业绩条件的没评上,还想得通宁夏下放两个职称评审权限;可有些条件不错甚至很好的老师,也没评上(如上文所提到的那位女老师), 这与限制指标没本质区别 。
比如:2018年某校近几位以乡村教师名义申报高级职称的老师,无一人获通过,这与以前限制指称的情况,又有何区别呢?
“三味”意见:
对乡村教师职称评聘来说,若要真正体现“不受岗位指标限制”这项优待,就必须对“评审条件"有一个更具体更透明的规定。老师在工作上更有奋斗的目标性,即使评不上也毫无怨言,自认自己能力确实不够 。
网友们认为如何?
我的切身体会,主要因素是指标限制,比如我们学校140多名教师,按人事部门的要求:高级、中级、初级教师的比例为20%,45%,35%。高级教师人数不超过30人,每年分配给学校的高级教师晋级指标也就是1-3个,而每年基本条件够评高级的教师多达20-30人,10:1的比例竞争何其激烈,如果没有指标限制,大多数中级教师的条件都够晋升的条件。当然也有极个别的不在乎,不关心,看不到希望心灰意冷的老师。
我们这里参评高级教师所需要的的硬件:教师资格证,毕业证,普通话等级证书(男55以上女50以上不做要求,小学各科和中学语文要求二级甲等),继续教育学时,年度考核两个优秀(任一级教师以来),市级表彰一次(可抵一次优秀),市级及以上有效课堂展评获奖一次,有sci标志的教学论文一篇。这些硬件中没有多少难以达到的,一般比较开明的学校领导在教师有条件参评的时候,多数指标都会开绿灯。题主所谓的能力,无非就是这些硬件,这些硬件都不难达到。
但是高级教师在学校的比例一般不超过10%,超过了就不会再给学校分配名额,而是采取替补的方式:也就是退休或调走一个,就增补一个,这样如果一个500教师的学校,高级名额就50人,50人中如果现有的高级教师已经占了45人,那么就只剩下了5个名额,虽然剩了5个名额,但是教育局和人社局并不会给你分配5个,充其量分3个名额,而实际上满足硬件条件的起码不下50人,所以每年竞争都非常激烈。往往会为了争名额而
斯文扫地。
由此可见,评不上高级教师,能力不是主要原因,指标限制才是主因。
这样给你说吧,一个学校能够满足评高级教师所需的条件,应该能够达到30%左右,但是到目前为止,很多学校不到10%的人员评高级职称,这是什么原因?肯定主要原因是名额限制,不是他们条件不够、也不是不够优秀。
而这少量的名额要满足各类城市人员的需求,特别是有些人员的优先,这个你懂得。
我曾经听一个同学讲过他们单位上的事情。按道理他们那年也应该有很多老师能够满足评审高级教师的条件,但是那一年他们的领导层最终决定那一年的一个名额暂时不用。我同学可能和我一样,在单位上很多事情想的比较简单,不明白什么原因,有名额为什么不用呢?后来我问一下其他老师,他们告诉我,这个名额是有数量限制的,如果这一个名额用了,以后其他老师或者某个人要评高级教师的话,必须有高级教师调走或者有高级教师退休等等才会有新的名额,如果这个学校某一年放弃使用某一个名额,那说明他绝对是把这个名额留给某一个人的,只是目前那个人的条件可能不适合,正在准备当中………或者可以说这个名额实际上是被某人预定了。
这里面的东西太复杂,有些方面确实搞不懂,但是我的理解,职称是什么,职称就是对老师的一种认可,如果老师符合当年所评选职称所需要的资料条件都能满足,为什么不能评呢?即使全校都是高级教师,有何不可能呢?你觉得呢?
曾经,很多人晋升为中小学一级后就不想再努力了,因为高级职称指标少,难度大。平时晋级条件的积累也是一个辛苦的过程,哪个荣誉证的获得总要费些“周折”的。经过努力,条件攒够了,还需要和同单位、同区的人对比,各类证件的总积分排不到前面,也别想占指标。
不过,近几年高级职称指标多了,很多人又发现自己条件不够,又看到了曙光,重新开始创造条件了。我相信再过几年,符合条件的人多了,竞争又开始激烈了。
仅以高校而言,老师之所以评不上高级职称,大致是几方面原因综合作用的结果。
之一方面:指标限制。比如仅以我们学校而言,副高以上职称名额每年学院名额仅有2名。对于一些部属院校,现在副高职称评审权下放到学校,这使得副高名额的限制有所放松,一些高等院校,只要够了副高评聘条件,就可以上职称。正高名额则不然,要有平衡取舍。职称名额除了要受到校指标限制,还要受学科实力限制。比如小学院和大学院,重点学科和非重点学科之间也有指标分配差额。
第二方面:自身能力问题。评副高以上职称,学校都会规定评聘门槛,从论文,到项目,再到教学等,都有条件门槛,满足不了这些基本条件,职称的门槛是迈不过去的。依我的观察,仅以高校为例,绝大部分高校在基本条件门槛上,其实规定的并不高。因此,绝大多数老师都能满足基本条件,这就导致评职称的时候,满足基本条件远远不够,还要横向比较,要比其他高聘申请者“硬核”很多才能顺利晋升。如果跟其他申请者实力旗鼓相当,那人际关系 社会 资源等其他方面的影响就会凸现出来,这即所谓的“灰色地带”。
第三方面:职称评审的灰色地带现在多不多?我个人的观点是:仅以高校为例,灰色地带有一些,但不是主导。现在很多学校职称聘评都得公示,连带公示所有的评聘材料,这意味着,职称晋升结果必须要足够经得起检验。另外,在高校,职称评聘的灰色地带远不是给评审老师送钱送物这么简单,而更多是其他方面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比如年龄因素(打苦情牌,年龄大了一直评不上),排队现象(评聘多次,先报的人比后报的人有优势),学科地位等。
因此,在高校,评聘职称是多种因素合力作用的结果,往往并非一种因素主导。
以上,供参考。
我是老师很了解教师高级职称问题。
1.只有初级职称没有指标限制。
根据教师本人学历,工作一定年数之后,申报初级职称,没有指标限制。
2.中级职称和高级职称都有指标限制。
教师职称制度实行好多年了,我们这边真正落实是2011年开始,职级细化,由于是最初开始,人社局根据学校教师总数,指标按比例分下来。
这些评上中级职称高级职称都教师,如果不退休或不出意外,学校就没有指标。 也就是说学习高级教师职称和中级教师职称是固定的,有空缺就补充。
3.高级教师职称指标有限,竞争激烈。
像我们一个5万人口的乡镇,去年中学有一个高级教师的指标,而2020年中小学一个指标都没有。
所以有了一个高级职称指标,现在操作比较透明化了(以前不是),学校会根据评审方案一项项给老师打分,即使十个清华大学博士毕业生来那个学校工作,由于只有一个指标,也只有一个人评上高级职称。
当然一般是优秀者更先晋升,哪些差不多,或者事业心和教学能力很强的教师,只是论文或者公开课弱一点往往没有机会,是不是寒了他们的心呢!
4.评上高级职称不一定工资挂钩。
我校有一个教师高级职称评了四年没有工作挂钩。
工资挂钩也需要以前高级教师退休,学校有了空余指标才给你挂钩。2018年增加了一些指标,很多老师职称才与工资挂钩。
写在最后。
评上高级教师意味着工资多几百元钱,也有荣誉了,人人都想成为高级教师,可指标少怎么办?
要么是废除职称制度,或者弱化职称工资;要么是增加高级职称指标,让符合条件的教师晋级,这样才能调动广大教师的积极性。
实际上,我国职称评定是一笔糊涂账。你的职称是什么,如果说它是一个人的能力,业务水平,贡献,业绩的反映。那么职称就不应该有什么指标限制。谁的能力水平达到要求,谁的业绩,贡献,工作满足所规定的量。就应该给予相应的职称。如果不是这样的话,职称只是设立的岗位,那当然,就有名额啦。对一定规模的学校,就有相应的一定量的岗位。对于竞聘上岗,就是矬子里拔大个。好坏都得有一个人去这个岗位上工作。现在,有人,包括主管部门,能说得清楚,什么是职称,它是如何评定出来的,为什么又有一定的名额指标限制吗?没有人能说的清的,所以它就是一笔糊度帐。
2017职称评定有哪些大变化
1完善职称评价标准——以实绩论英雄
随着职称制度的改革宁夏下放两个职称评审权限,取消职称外语的“硬杠杠”也成为本次改革为社会瞩目的焦点。
事实上宁夏下放两个职称评审权限,职称外语考试政策并非一成不变,而是根据实际情况不断调整。自上世纪90年代起,宁夏下放两个职称评审权限我国曾印发三个有关职称外语的通知。然而,由于种种原因,这些改革调整措施并没有从根本上解决职称外语考试所存在的问题。
本次职称制度改革明确规定,对职称外语考试不作统一要求。“需要注意,不作统一要求,并不是说大家可以不用学外语了。”人社部专技司司长俞家栋说,“随着我国在世界舞台上扮演的角色越来越重要,国际交流也日益增多,都对人才的外语水平有一定的要求。因此,从导向上而言,我们仍然鼓励大家努力学习外语。”
此外,改革明确不将论文作为评价应用型人才的限制性条件,注重考核专业技术人才履行岗位职责的工作绩效、创新成果,增加技术创新、专利、成果转化、技术推广、标准制定、决策咨询、公共服务等评价指标的权重,将科研成果取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作为职称评审的重要内容。
“职称改革确立了一个导向,就是评价人才要用品德、能力、贡献来评价,而不仅仅是靠一些论文、学历、资历、计算机、外语这些,就是大家所说的,让工作称职的人能够评上职称,让那些干工作的人、有贡献的人能够评上职称。”中国人事科学研究院研究员吴江说。
2下放职称评审权限——破除评聘脱节
俗话说,外行看热闹,内行看门道。要对职称评定进行科学评价、注重实绩,必然要求对评价机制进行创新。只有身处本领域,对此有深入研究和深刻体会的评价主体,才能够对人才作出更科学的评判。
以往职称评定过程中,或多或少存在评聘脱节现象,即评职称的不是用人主体、用人主体恰恰没有评职称的权限。大部分的职称评定都是由 *** 主管部门进行,尤其是高级职称的评委会基本是由 *** 主管部门组织成立的评委会。这就导致评审人对于人才的评价难以深入其工作一线了解观察,进而导致人才职称的评定最终只能通过论文得以反映其工作,久而久之形成了唯论文、唯资历等消极现象,而这也间接催生了学术造假、花钱发论文等不正之风。
与此同时,评聘脱节也给用人单位造成了困扰。只看职称或论文聘用来的人才可能并不符合实际用人需求,而工作实绩突出的人才却因评审僵化导致评不上与其能力相称的职称,人才发展因此受限,用人单位也陷入尴尬。
为此,职称制度改革从两方面着手改进。
一方面,丰富职称评价方式。
建立以同行专家评审为基础的业内评价机制,注重引入市场评价和社会评价,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单独建立基层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委员会或评审组,提高职称评价的针对性和科学性。
吴江认为,这一改革体现了“内行看内行”精神,评价人才的 *** 很多,但是要注重业内评价,“比如搞农业的,就得农业专家来评定职称,搞中小学教育的,就得搞中小学教育的专家来评定,不能让大学教授来评中小学教师,这样才能更加科学地评定人才水平的高低。”
另一方面,下放职称评审权限。
发挥用人主体在职称评审中的主导作用,推动高校、医院、科研院所、大型企业和其宁夏下放两个职称评审权限他人才智力密集的企事业单位按照管理权限自主开展职称评审。
“一些高校、大型企业,他们的人才评价标准可能比 *** 组织的评委会标准更加严格,也更加符合用人实际,评价自己用的人可能也会更加谨慎。这就可以把评审权下放给他们,让他们自己评价人才。”俞家栋说,“这在节约 *** 运行成本的同时,也促进了 *** 职能的转变, *** 主管部门要做好事后备案,也要做好监督。”
3拓展评价人员范围——评职称更公平
随着经济多元化发展,新兴经济领域里的人才职称评定问题也逐渐显现。以往27个系列的职称评定多面向体制内人员,非公领域里的民营企业、中小微企业等人才的职称评定存在机制上的不顺畅问题。
“以演员为例,国家话剧院的演员职称评定可以按照国家规定进行,但一些‘北漂’演员,一些小的话剧院或者影视城的演员,如果按照以往的制度,他们的职称评定就是个难题。”俞家栋说,“这次职称改革就要破除体制内外的界限,只要是专业人才,就有职称评定的权利。”
《意见》提出,进一步打破户籍、地域、身份、档案、人事关系等制约,创造便利条件,畅通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自由职业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申报渠道。科技、教育、医疗、文化等领域民办机构专业技术人才与公立机构专业技术人才在职称评审等方面享有平等待遇。
“评价范围扩大了,评价主体也多元化,一些行业组织和协会,还有专门的评价机构,都可以通过 *** 授权以后,提供评定职称的服务。但是,评审权下放了,评价主体多元化了,还得用好职称评定这个‘指挥棒’,不能想怎么指挥就怎么指挥。”吴江说。
加强职称评审的监管,转变 *** 职能,则成为本次职称制度改革的题中之义。评审权的下放并不代表 *** 主管部门可以撒手不管了,评审范围的扩大和多元化,也不代表职称评定可以随性而为。
因此,《意见》提出多项措施加强评审监督,如完善各级职称评审委员会核准备案管理制度,明确界定评审委员会评审的专业和人员范围,从严控制面向全国的职称评审委员会;
完善评审专家遴选机制,加强评审专家库建设,积极吸纳高校、科研机构、行业协会学会、企业专家,实行动态管理;
企事业单位领导不得利用职务之便为本人或他人评定职称谋取利益;
建立职称评审回避制度、公示制度和随机抽查、巡查制度,建立复查、投诉机制,加强对评价全过程的监督管理;……
“以前 *** 主管部门习惯审批,现在要加强事中事后的监管,这对于 *** 主管部门而言既是角色转变,也是全新挑战。”俞家栋说,“我们需要逐渐学习和适应这种角色的转变,并加强制度建设,让职称评定更加公平公正,成为衡量人才的准确标尺,也成为进一步释放人才红利的催化剂。”
职称评审将产生大变化
职称评审将产生大变化
职称评审将产生大变化,涉及8000万专业技术人才的职称评定政策,迎来多年未有的大调整。截至目前,包括中小学教师、高校教师、医护人员等在内的27个职称系列的改革指导意见全部出台。职称评审将产生大变化。
职称评审将产生大变化1
近日,“新华视点”记者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获悉,历经5年,职称制度改革重点任务已完成,27个职称系列的改革指导意见出炉。这一涉及全国约8000万专业技术人才的改革措施将产生哪些影响?
27个职称系列改革指导意见出炉,增设11个系列正高
9月以来,许多地方启动了今年的职称评定工作。尽管还没收到正式通知,江西景德镇的陶瓷绘画师李小贵非常期待:“2015年我评上副高,本来以为一辈子就这样了,没想到这个职称‘天花板’会突破。”
李小贵从事陶瓷绘画18年,在当地小有名气。按照过去的规定,就算他终其一生雕琢技艺,也只能止步副高。
今年2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牵头发布《关于深化工艺美术专业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为这一行业的人员首次设置正高职称。“这是对我们专业水平的更高认可,激励大家进一步提高造诣。”李小贵说。
尽管职业评价体系已经多元化、市场化,但在诸多行业企业,职称仍是衡量一个人学术技术水平和专业能力的主要标志,并与工资待遇、科研资源、上升通道等密切相关。
2016年12月,中办、国办印发《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意见》,全面深化职称制度改革。截至目前,包括中小学教师、高校教师、医护人员等在内的27个职称系列的改革指导意见全部出台。
“不只是工艺美术人才,这次改革增设工程、经济、会计等11个系列的正高,惠及近3000万专业技术人员。改革健全了制度体系,完善了评价标准,创新了评价机制,着重解决评价标准不合理、一刀切等问题。”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司副司长刘冬梅说。
涉及8000万专业技术人才的职称评定政策,迎来多年未有的大调整:
——工程、农业等一批职称系列的评审专业得以细分;
——新兴职业不断纳入职称评价范围,新增动漫游戏、运动防护师、快递工程等13个评审专业;
——针对不同行业特点,实行考试、评审、考评结合、面试答辩、实践操作等多元化评价方式;
——对研究人员探索实行代表作制度;
——对互联网领域的奇才、“怪才”建立评审绿色通道……
“这是现行职称制度实施30多年来首次进行的全面系统改革。种种突破性的安排,旨在建立科学、客观、公正的评价制度。”刘冬梅表示,核心目标是从申报上打破身份、档案等制约,畅通各类人才职称申报渠道;从评审上减少条条框框,让干得好的'人能评得上,真正树立以实绩论英雄的导向,激发专业技术人才创新创造的巨大潜能。
鼓励以实绩论英雄,解决评价与使用相脱节问题
“这次改革不再唯学历、唯资历,论文、学历不做‘硬杠杠’,以实绩论英雄。”刘冬梅说,对医护人员主要突出临床实践能力,对教师主要看教学质量,鼓励大家在一线建功立业。
56岁的于刚是山东省立医院眩晕诊疗中心主任,因医术精湛,被称为山东治晕“之一人”,常年一号难求。但也正是因为精力主要放在临床上,论文和科研成果较少,他获评副高14年还没评上正高。
两年前,山东试水卫生职称“双自主”改革,于刚被定为临床优势型人才,通过侧重临床实绩、降低论文评价,在2020年3月获得主任医师的证书。
“职称毕竟是对专业水平的认可,申请加入专业学会或者申报科研项目都对职称有较高要求。另外,评上正高也有利于带团队、开展工作。”于刚坦言。
2020年,包括山东省立医院在内的55家改革试点单位,共有5037名专业技术人才取得高级职称。
此次改革令职称评价标准回归岗位需求和实际贡献。比如,对高校教师不再以SCI、SSCI等论文指标作为参评前置条件和判断的直接依据;对医护人员加强医德医风和从业行为评价,淡化论文要求;对翻译、演员、计算机等行业不再做学历要求等等。
近日,山西省发布2021年全省中小学校教师高级职称评审通知,要求校长、园长和各级教研室教研员如果不从事学科教育教学,不得申报正高级教师,同时取消了申报正高级教师的奖励和荣誉要求。
太原市某小学教师张静认为,教师的本职工作就是教书育人,有了好的评价标准,老师们更能安心站讲台,全心谋教学。
南京林业大学蒋华松没有发表一篇论文,仅以教学业绩评上了教授;只有高中学历但创作成果斐然的江苏作家周洁,从中级直接获评正高;航天六院长动集团军品事业部车二班班长黄汉华等1万多名操作工、电工、钳工等,打破学历和身份限制评上正高……
“随着部分地区、部分行业先行破冰、红利释放,改革取得了阶段性重要进展,显著提高了人才评价科学化水平,解决了人才评价与人才使用相脱节,评上的用不上、用上的评不上等问题。”中国人事科学研究院人才理论与技术研究室主任孙锐表示。
破除条条框框后,如何确保公平公正?
5年来,职称政策制度体系初步确立,标准、程序等方面基本有规可依、有据可循。但记者采访发现,强调论文篇数、论资排辈等现象还不同程度存在,一些困扰人才的“烦心事”“老难题”尚未完全破解。
“国家的改革指导意见提出要科学对待论文、论著等研究成果。但看最近单位发的评审通知,对论文的要求还是没变。”北京一家事业单位的陈女士告诉记者。
这家单位负责人事工作的徐先生则认为:“职称标准破易立难。尽管论文与业务关系不大,但评职称总要有一些衡量标准。如果论文、奖项、年头这些都不看,那拿什么来筛选?”
在采访中,部分“211”高校的青年教师也表达了困惑:“核心期刊论文数至少是一个相对公平的指标,现在不拿它作为要求,那就没有硬性标准了。评审决定权都在专家委员会,谁来决定请哪些专家?如何排除人情干扰?操作空间会不会更大?”
少数受访者反映,职称能不能评得上、多久能评上,还是受人情世故、资历年限以及和领导的关系等因素影响。
“破‘四唯’是中央的明确要求,是激发创新活力的重要举措,但‘不唯’不是‘不要’,不能从一个极端走向另一个极端。国家层面已经制定了新的标准条件,建立了综合监管体系,现在要做的是推动各项改革落地落细。”刘冬梅说。
“各单位需要着眼实际,进一步完善改革配套措施,根据行业和专业差异,选择论文和奖励权重,研究制定评价能力、贡献和业绩的细化指标。”孙锐说。
2019年,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出台《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要求加强职称评审全流程监管、完善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核准备案制度。“这是一个很大的进步。”孙锐建议,下一步需细化相关办法,推进制度落地,去除企事业单位行政化、官僚化干扰,同时推动社会化和市场化的职称评价。
刘冬梅也表示,将进一步加强评审专家队伍建设,建立专家诚信记录,健全同行评价机制,尽可能地提高职称评价的科学性、专业性和针对性。
职称评审将产生大变化2
日前
湖北向广大企业
下放职称评审权!
符合条件的企业
不仅可以承接
本单位职称自主评审
还可以承接
本行业职称社会化评审
为贯彻落实湖北省委十一届九次全会精神,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加强人才发展激励促进科技创新,湖北省人社厅经过前期调研,按照服务发展、科学评价、以用为本的原则,向广大企业下放职称评审权,并会同省科技厅、省经信厅、省国资委联合发文,推动符合条件的企业承接职称评审权。
文件明确,按照职称评审管理权限,省属企业承接中级、初级职称评审权的条件由省级人社部门制定,各市、州、直管市和神农架林区企业承接中级、初级职称评审权的条件由市州级人社部门制定。
承接高级职称评审权的企业,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明确的行业主管部门,经营状况良好,近3年在职称评审或其他方面没有发生违规违纪等行为。其中,承接高级职称自主评审权的企业,参保职工应在2000人以上,已取得高级职称40人以上,从事相关专业技术工作人员占职工总数的30%以上,或从事研发和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职工总数的10%以上;承接高级职称社会化评审权的企业,要能够代表本行业发展的全省更高水平,具有一定数量的专业技术人才和符合条件的正高级职称评审专家。高新技术企业申请承接高级职称自主评审权,可适当放宽参保职工、已取得高级职称人员数量要求。
文件指出,承接按企业申请、各级人社部门会同行业主管部门考察评估和分级核准备案的程序进行。经核准备案的企业,可组建职称评审委员会,开展评审工作。承接自主评审权的企业,可打破每年集中评审一次的做法,采取一事一议等方式开展常规评审,评审结果由企业自主确认、自主使用,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后,按程序录入国家和省职称评审信息查询平台。
此外,对于已承接自主评审权企业的辅系列专业技术人才和不能承接职称评审权企业的专业技术人才,按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人事 *** 机构、工商联、行业协会(学会)或设在相关区域的非公企业人才职称申报受理服务点,推荐参加相应专业评委会的社会化评审。
新的职称评价条件有什么变化
1、善职称评价标准——以实绩论英雄
(1) 随着职称制度的改革,取消职称外语的“硬杠杠”也成为2017年职称评定改革社会瞩目的焦点。
(2)2017年职称制度改革明确规定,对职称外语考试不作统一要求。“需要注意,不作统一要求,并不是说大家可以不用学外语了,随着我国在世界舞台上扮演的角色越来越重要,国际交流也日益增多,都对人才的外语水平有一定的要求。因此,从导向上而言,仍然鼓励大家努力学习外语。”
(3)改革明确不将论文作为评价应用型人才的限制性条件,注重考核专业技术人才履行岗位职责的工作绩效、创新成果,增加技术创新、专利、成果转化、技术推广、标准制定、决策咨询、公共服务等评价指标的权重,将科研成果取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作为职称评审的重要内容。
2、下放职称评审权限——破除评聘脱节
(1)俗话说,外行看热闹,内行看门道。要对职称评定进行科学评价、注重实绩,必然要求对评价机制进行创新。只有身处本领域,对此有深入研究和深刻体会的评价主体,才能够对人才作出更科学的评判。
(2)职称制度改革从两方面着手改进。
①一方面,丰富职称评价方式。
建立以同行专家评审为基础的业内评价机制,注重引入市场评价和社会评价,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单独建立基层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委员会或评审组,提高职称评价的针对性和科学性。
②另一方面,下放职称评审权限。
发挥用人主体在职称评审中的主导作用,推动高校、医院、科研院所、大型企业和其他人才智力密集的企事业单位按照管理权限自主开展职称评审。
3、拓展评价人员范围——评职称更公平
(1)随着经济多元化发展,新兴经济领域里的人才职称评定问题也逐渐显现。以往27个系列的职称评定多面向体制内人员,非公领域里的民营企业、中小微企业等人才的职称评定存在机制上的不顺畅问题。
(2)改革相关内容指出:进一步打破户籍、地域、身份、档案、人事关系等制约,创造便利条件,畅通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自由职业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申报渠道。科技、教育、医疗、文化等领域民办机构专业技术人才与公立机构专业技术人才在职称评审等方面享有平等待遇。
(3)加强职称评审的监管,转变 *** 职能,则成为本次职称制度改革的题中之义。评审权的下放并不代表 *** 主管部门可以撒手不管了,评审范围的扩大和多元化,也不代表职称评定可以随性而为。
4、职称评定改革提出多项措施加强评审监督:
(1)完善各级职称评审委员会核准备案管理制度,明确界定评审委员会评审的专业和人员范围,从严控制面向全国的职称评审委员会;
(2)完善评审专家遴选机制,加强评审专家库建设,积极吸纳高校、科研机构、行业协会学会、企业专家,实行动态管理;
(3)企事业单位领导不得利用职务之便为本人或他人评定职称谋取利益;
(4)建立职称评审回避制度、公示制度和随机抽查、巡查制度,建立复查、投诉机制,加强对评价全过程的监督管理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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