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教师职称评定新规

新政策见下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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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国家层面上,对高、中、初级岗位结构比例不再作统一规定,由省级人社部门会同教育行政部门,在明确合理配置要求的基础上,分学段、分类型科学设置教师岗位结构,对中小学岗位结构比例进行适当优化调整。

支持乡村中小学设置“定向评价、定向使用”教师中高级岗位,实行总量控制、比例单列、专岗专用,不占各地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与常设岗位分开设置、单独管理,符合条件、通过评审的教师,可直接聘用至相应岗位。

宁夏人社厅职称评审网为什么打不开?

一个地方一个政策,熊职称这里评审以后有的就是人社局,还有人事考试网等等,不一定非得在一个网站上啊

[宁夏省]宁夏人社厅职称定向评价,宁夏双定向职称评审条件

“定向职称评审”是什么意思?

“定向评价定向使用”是职称评定工作中专门针对某一类岗位、具备某种条件的人(比如“超25年的教师可以申报副高职”等)可以申报某种职称的一种政策规定。与正常晋升、获得同种职称的人,享受的待遇应该是一样的。

中小学职称旗区定向评定怎么处理

中小学职称旗区定向评定使用职称评审。1、申报名额。中小学教师系列副高级职称和市直中小学教师系列中级职称宁夏人社厅职称定向评价,严格在核定宁夏人社厅职称定向评价的岗位结构比例内进行。由学校在岗位结构比例内按照1比3或1比2、比例差额推荐符合条件的教师参加职称评审。

2、申报时间和程序。各旗县区、市直有关单位报送申报副高级职称和市直中小学教师系列中初级职称评审材料至市人社局。经市人社局和市教育局共同审核后宁夏人社厅职称定向评价,对申报人员予以公示。

3、评审权限及方式。中小学系列副高级职称和市直中小学系列中级职称宁夏人社厅职称定向评价,由市人社局会同市教育局组建中小学教师系列高级职称评委会宁夏人社厅职称定向评价,继续实行讲课和量化评审相结合的方式评审。

宁夏医疗副高级职称跨省工作有补贴吗

5月11日,宁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召开全区职称评审工作会议,安排部署2022年职称评审工作,持续推进职称制度改革,进一步完善职称评价标准,优化评审体系,创新评审方式,切实发挥人才评价指挥棒作用,吸引专业技术人才投身到基层一线、重点产业、重大项目上,为自治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人才支撑。

据了解,宁夏2022年的职称评审工作将通过“扩围”“放权”“联动”“增效”等七套“组合拳”,使职称评审更人性化更接地气,专业技术人才的归属感、获得感、幸福感将更加强烈。

突出“扩围”

不断完善职称评价标准

结合职称评审条件试行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对2018年后制定出台的评审条件进行集中修订,坚持把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放在评价标准的首位,突出考察政治品质、职业操守和从业行为,对政治和品德不合格者实行“一票否决”。

科学设置业绩标准,注重考察专业技术人员技术性、实践性和创新性,具有自主评审权限的各高校、科研院所探索开展人才评价规范研究试点,根据不同学科特点,综合评价学科学术创新质量、贡献、绩效等因素,实行分类评价。

开辟技术经纪人职称评审专业,制定出台技术经纪人职称评审条件。

着力培养高素质专业化思政课教师队伍,在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标准条件中单列思想政治教师职称评审条件,各高校制定适应本校思政工作特点的辅导员、思政课教师职称评审条件。

在职称评审中对企业委托横向大型项目与省部级、国家级纵向项目同等对待,鼓励高校、科研院所等单位的科技人员承担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和重大产学研合作项目。

职称转评最新规定

如下:

一、评审范围

(一)人员范围

我市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经济组织等(以下称用人单位),在建设工程专业技术领域从业的在职(聘)专业技术人员和高技能人才。

以下人员不得申报:

1.国家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

2.退休人员(已办理退休手续或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以评委会办事机构开始收受申报评审材料之日为界);

3.公职人员受到政务处分且在处分影响期间的;

4.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到记过以上处分且在受处分期间的。

(二)专业范围

建筑工程:建筑学、土木工程、给水排水工程、城市道路与交通工程、建筑电气工程、风景园林、建筑装饰工程、岩土工程与测量、建筑工程施工、建筑工程管理、建筑经济、城市燃气工程、供热通风与空调工程;

建材工程:硅酸盐工程、非金属矿及制品、无机非金属新材料;

生态环境工程:环境工程、环境生物、环境化学、环境物理、生态环境监测;

水利工程:水文及水资源、水土保持、农业水利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建筑、水利水电工程施工。

二、申报条件

(一)基本条件

1.认真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积极为我市经济建设服务。

2.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热爱本职工作,履行岗位职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二)标准条件

技术员

1.熟悉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

2.具有完成一般技术辅助性工作的实际能力。

助理工程师

1.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

2.具有独立完成一般技术工作的实际能力,能处理本专业范围内一般性技术难题。

3.具有指导技术员工作的能力。

三、评审条件

(一)学历、资历及任职年限条件

技术员

1.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

2.具备大学专科、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学历,在本专业技术工作岗位见习期满1年。

助理工程师

1.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

2.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在本专业技术工作岗位见习期满1年;

3.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3年或聘任技术员满2年;

4.或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学历,聘任技术员满4年。

5.对在基层农村、艰苦边远地区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15年且业绩突出的专业技术人才和高技能人才,学历可放宽至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学历。

事业单位申报人须在岗聘用且兑现相应专业技术岗位工资,事业单位以工资表聘任时间为准,国有企业专业技术人员以聘任文件或证书时间为准,非公经济组织专业技术人员以取得相关资格时间为准。

专业技术人才调整工作岗位后跨系列(专业)申报职称评审的,须在现岗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1年以上,按规定转评现岗位同级职称后,方可申报上一级职称评审,同级职称任职时间可连续计算。

申报人须具备本专业或相近专业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相近专业是指理科、工科专业。专业证书和结业证书,不能作为学历依据。相近专业是指理科、工科专业〈参考《教育部关于公布2019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备案和审批结果的通知》(教高函〔2020〕2号)〉。所学专业为设计学类(专业为:艺术设计学、环境设计、产品设计、公共艺术、工艺美术、艺术与科技、包装设计)并从事建筑和风景园林专业技术工作的可申报建筑学和风景园林专业助理工程师;所学专业为林学类(专业为:林学、园林、森林保护、经济林)并从事风景园林专业技术工作的可申报风景园林专业助理工程师。

(二)能力与业绩条件

助理工程师评审,需要提供一篇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或聘任技术员期间参与本单位建设工程方面的研究、勘察设计、施工、管理等1000字以上的专业技术工作总结。

(三)继续教育要求

根据国家《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5号),申报人均须完成继续教育规定学时和公需课程要求。每年学习时间不少于90学时(其中:包括能力建设、职业道德、心理健康调试、知识产权和日常安全教育等相关内容的公需科目不少于30学时)。需提交近一年继续教育证明材料。

(四)考核要求

必须参加年度考核和任职期满考核,且任期内考核结果均为合格以上等次。年限须符合相应的规定要求,年度考核确定为基本合格及以下等次的,当年任职年限不做计算,考核合格年限可累计计算。

其他要求

1.高技能人才申报要求:

在生产一线从事建设工程专业技能工作的高技能人才参加评审按照《关于印发〈山西省在工程技术领域实现高技能人才与工程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实施方案〉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19〕55号)执行。

2.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才申报要求:

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才申报职称评审,按照《关于转发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转发人社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民营企业职称工作的通知的通知>的通知》(并人社专字[2020]25号)执行。

3.从机关流转到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要求:

从机关流动到企事业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以上的人员,首次申报职称评审可比照同等学历、资历、职称的专业技术人才,直接申报相应层级职称。

四、申报程序

1.坚持个人自主申报、单位民主评议、逐级申报审核原则。严格执行“三公示”制度,即:评审标准条件程序公示、个人申报材料公示、单位鉴定意见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方可推荐。

2.申报材料按照“谁审核、谁签字、谁负责”原则,逐级审核上报。申报人及推荐单位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全责,实行“双承诺”制。申报人及所在单位要在评审表中相应栏目内,对申报人材料真实性、合法性做出承诺,并签字确认。

3.申报人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当年申报参评或评审通过资格,相关信息记入诚信档案库,并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记录期限为3年。申报人所在工作单位未依法履行审核职责的,对有关负责人进行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五、评审办法

评审采取专业答辩和能力业绩评判相结合,实行百分量化制,其中,专业答辩实行命题匿名制、现场公开答辩的办法,满分60分;能力与业绩评价满分40分。实行末位淘汰,综合淘汰率不低于20%。

六、材料报送及评审安排

根据国家、省、市疫情防控相关规定,材料报送采取 *** 预约形式。各单位要在规定的时间做好材料报送工作(详见附件),并安排专人统一报送(不受理个人申报)。申报材料采用电子文档与纸质材料相结合报送的方式进行。报送材料时须交验相应原件,审核后退回。

参加上年度评审答辩未通过者,申报参评时须提交符合要求新的能体现专业技术工作能力与业绩的材料。上年度综合评议未通过者,若无较明显的专业工作新业绩,本年度一般不予受理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