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退休年龄及办理退休流程和所需资料政策

宁夏退休职称公示我们生活中经常有人到了退休年龄,却因单位或自己宁夏退休职称公示的原因没有及时办理退休手续,或者是材料不齐全,导致无法及时办理退休。还有一些人,以为只要到了退休年龄,社保经办机构就会自动发放养老金,这些想法都是大错特错的。如果企业员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者因为法定原因需要提前退休的,是需要办理退休手续的,同时需要处理好社保事项。本文我将带你一起了解关于宁夏职工退休年龄宁夏职工退休流程和办理所需材料的相关知识。那么,恢复企业员工退休办理流程是怎样的呢?退休年龄是多少岁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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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宁夏企业职工法定退休年龄政策规定

一、党政机关、群众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干部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都可以退休。

1、男职工年满60周岁,女职工年满55周岁,参加革命工作年限满十年的;

2、男职工年满50周岁,女职工年满45周岁,参加革命工作年限满十年,经过医院证明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

3、因工致残,经过医院证明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

二、全民所有制企事业单位.机关群众团体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申请退休。

1、男职工年满六十周岁,女职工年满五十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2、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宁夏退休职称公示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本项规定也适用于工作条件与工人相同的基层干部。

3、男职工年满五十周岁,女职工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由医院证明,并经过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4、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二、宁夏职工办理退休流程

(一)服务对象宁夏退休职称公示

在本中心存档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男60周岁,女50周岁),基本养老保险金缴费年限累计15年的,可由本中心负责办理退休手续。

(二)需要材料:

(1)存档证(2)身份证及身份证复印件(18位身份证号码)(3)户口本复印件(4)就失业证(5)一寸彩色免冠照片1张(6)社会保险公司打印的历年缴费明细单。

(三)办理程序:

1、退休前一个月,由本人持“需要材料”到人才中心申请并填写《退休人员登记表》。

2、经劳动部门审核后,填写《天津市城镇企业职工退休审批表》、《养老待遇档案》和《天津市城镇企业职工退休证》。

3、按规定缴齐应缴纳的养老保险费和存档费。

(四)办理时限:

每月26日至下月4日为退休上报时间,由区劳动局和社会保险机构办理退休审批手续。办结后由人才服务中心负责通知本人领取退休证和退休金存折。

三、宁夏职工办理退休所需材料

1、办理条件

申请人到达国家规定的法定退休年龄,且累计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达到15年以上。

2、办理流程

受理(每月15日以后)-科员计算核定-科长审核-人社行政部门审批-向养老金代发银行批量传递当月所有新办退休人员信息-代发银行批量开立领取养老金卡折-向代发银行传送发放数据并转账发放资金-次月15日,申报单位在我局领取养老金卡折,退休人员开始领取养老金。

3、办理材料

1)缴费个人达到国家规定的法定退休年龄时,应由本人写出书面申请,由缴费单位申报;没有工作单位,人事档案已由人才职介机构托管的,由其档案托管机构负责申报;既无工作单位,也无人事档案,属本市市辖三区户籍的,由本人向户籍所在地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民生服务中心)提出申请,由街道劳保所负责申报;既无工作单位,也无人事档案,且非本市市辖三区户籍的,由本人向我局退休人员养老保险服务科提出申请,由退养科负责申报。

2)在办退人员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前30日内,由申报单位向劳动行政部门提供相关材料,经银川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审核后出示《拟办理退休人员公示通知书》。

3)经本单位公示7日后如无异议,申报单位在公示通知书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后,在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当月,到待遇审核科办理养老金核定手续。

4)申报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a.《银川市离退休人员及养老金增减申报表》一式二份;《宁夏 *** 自治区企业职工退休审批表》一式四份,均须加盖申报单位公章;

b.提供缴费个人人事档案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c.相关的学历证书、职称证书原件;

d.《职工养老保险手册》,《手册》中有填写的历年缴费基数,必须由缴费个人签章确认;

e.本人近期一寸免冠平光黑白照片三张,用于办理退休证和填制《离退休人员养老金社会化发放登记表》一式两份;

5)办理因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提前退休时,除提供以上材料外,还须提供劳动能力签定委员会做出的因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鉴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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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川办退休在什么地方

银川市职工办理退休,在市人社局办理,具体地址是银川市民大厅银川市社保局C1-26-30号窗口。

参考资料宁夏退休职称公示

银川市 *** 网站首页公共服务办事部门市人社局

《养老金核定及发放》

事项名称 : 养老金核定及发放

办理依据 : 自治区人民 *** 办公厅《关于改革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宁夏退休职称公示的通知》(宁政办发﹝2006﹞126号):

之一条: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适用于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所有用人单位和所有参保人员。

第二条:1996年1月1日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制度以后参加工作,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下同)累计满15年的人员,退休后按月发给基本养老金,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1995年12月31日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制度以前参加工作,2006年1月1日以后退休且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的人员,在发给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的基础上,再发给过渡性养老金。涉及知识分子养老保险待遇计发的有关政策继续执行。

办事部门 : 市人社局

办理地点 : 银川市民大厅银川市社保局C1-26-30号窗口

申办条件 : 申请人到达国家规定的法定退休年龄,且累计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达到15年以上。

前置条件: 经银川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审核申请人人事档案及相关资料,出具了《银川市拟办理退休人员公示通知书》,并经申报单位公示7天无异议。

所需材料: 1.缴费个人达到国家规定的法定退休年龄时,应由本人写出书面申请,由缴费单位申报;没有工作单位,人事档案已由人才职介机构托管的,由其档案托管机构负责申报;既无工作单位,也无人事档案,属本市市辖三区户籍的,由本人向户籍所在地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民生服务中心)提出申请,由街道劳保所负责申报;既无工作单位,也无人事档案,且非本市市辖三区户籍的,由本人向我局退休人员养老保险服务科提出申请,由退养科负责申报。

2.在办退人员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前30日内,由申报单位向劳动行政部门提供相关材料,经银川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审核后出示《拟办理退休人员公示通知书》。

3.经本单位公示7日后如无异议,申报单位在公示通知书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后,在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当月,到待遇审核科办理养老金核定手续。

4.

申报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银川市离退休人员及养老金增减申报表》一式二份;《宁夏 *** 自治区企业职工退休审批表》一式四份,均须加盖申报单位公章;

(2)提供缴费个人人事档案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相关的学历证书、职称证书原件;

(4)《职工养老保险手册》,《手册》中有填写的历年缴费基数,必须由缴费个人签章确认;

(5)本人近期一寸免冠平光黑白照片三张,用于办理退休证和填制《离退休人员养老金社会化发放登记表》一式两份;

5.办理因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提前退休时,除提供以上材料外,还须提供劳动能力签定委员会做出的因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鉴定书。

办理时间 : 每月15-31日

服务对象 : 个人、企业、机关

收费标准

不收费

办理流程 : 受理(每月15日以后)-科员计算核定(1)-科长审核(1)-人社行政部门审批(1)-向养老金代发银行批量传递当月所有新办退休人员信息(1)-代发银行批量开立领取养老金卡折(5)-向代发银行传送发放数据并转账发放资金(1)-次月15日,申报单位在我局领取养老金卡折,退休人员开始领取养老金。

[宁夏省]宁夏退休职称公示,宁夏高级职称公示第六批

宁夏2020年中小学正高职称结果为何迟迟不公示?

一般情况下,做职称评审的部门办事效率都不是太高,所以你耐心等待就可以,一定会公布的。

什么情况下退休要公示,还是所有正常情况下退休都要公示?

办理退休的所有人员都需要公示,目的就是增加办理退休的公正,透明,让群众监督,发现问题可以提出异议,公示的项目有职工的出生日期,参加工作时间,工龄,职称,拟办退休时间,退休类别,正常,特殊工种,因病等。

法律分析

如果流量远远低于保证精确度的最小流量,将导致无输出(如涡街流量计)或输出信号被当作小信号予以切除(如差压式流量计),这对供方来说都是不利的,有失公正。为了防止效益的流失,对于一套具体的热能计量设备,供需双方往往根据流量测量范围和能够达到的范围度,约定某一流量值为“约定下限流量”,而且约定若实际流量小于该约定值,按照下限收费流量收费。县级以上人民 *** 计量行政部门可以根据需要设置计量检定机构,或者授权其他单位的计量检定机构,执行强制检定和其他检定、测试任务。执行前款规定的检定、测试任务的人员,必须经考核合格。这一功能通常在流量显示仪表中实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 *** 计量行政部门根据本地区的需要,建立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器具,经上级人民 *** 计量行政部门主持考核合格后使用。企业、事业单位根据需要,可以建立本单位使用的计量标准器具,其各项更高计量标准器具经有关人民 *** 计量行政部门主持考核合格后使用。计量检定工作应当按照经济合理的原则,就地就近进行。计量检定必须按照国家计量检定系统表进行。国家计量检定系统表由国务院计量行政部门制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 *** 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更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