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宁夏盐池县高级教师职称条件
宁夏教育系统职称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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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材料提交截止时间
职称评审工作实行网上审核,申报人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于3月10日至4月30日期间登录宁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nxhrss.gov.cn)或宁夏人事考试网(nxpta.gov.cn),进入宁夏专业技术人才服务平台职称评审系统单位端口,根据操作说明进行注册登录,并按照申报流程实行网上逐级审核。申报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人员于3月15日至5月15日期间,进入宁夏专业技术人才服务平台职称评审系统个人端口,进行网上报名注册,取得确认受理单后,按照职称申报程序报送纸质材料。
论文要求
党校教师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申报讲师资格须具备以下条件:
1.自治区党校教师在助教任期内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独立在公开期刊上发表论文两篇。
(2)在公开出版学术著作中本人撰写两万字以上;或教材中本人撰写五万字以上(在教学过程中使用过一遍,反映良好)。
(3)参与获得省(部)级科研奖一项或地厅级科研奖两项,并独立在公开期刊上发表论文一篇。
(4)参与一项省(部)级课题或两项校级课题,并独立在公开期刊上发表论文一篇。
2.市、县党校教师在助教任期内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独立在公开期刊上发表论文一篇。
(2)在公开出版学术著作中本人撰写一万字以上;或教材中本人撰写三万字以上(在教学过程中使用过一遍,反映良好)。
(3)参与获得地厅级科研奖两项。
(4)参与一项省(部)级课题,或参与两项市、县级课题。
党校教师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申报副教授(高级讲师)资格须具备以下条件:
1.自治区党校教师在讲师任期内必须在主体班次讲授三个以上不同专题,同时独立(或排名之一)获得教务处或函授部(研究生部)组织的有关教学评奖一项,且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独立在公开期刊上发表专业论文五篇,其中在核心期刊上发表两篇。
(2)参与出版学术著作一部以上(本人撰写10万字以上)或参编教材一部以上(本人撰写15万字以上,且使用一遍,反映良好),并独立在公开期刊上发表专业论文三篇。
(3)独立(或排名之一)获得省(部)级科研奖一项,并独立在公开期刊上发表专业论文三篇。
(4)主持省(部)级科研课题一项或主持校级科研课题两项,并在公开期刊上发表专业论文三篇。
2.市党校教师在讲师任期内必须获得本校组织的有关教学评奖一项,且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独立在公开期刊上发表专业论文四篇。
(2)参与出版学术著作一部以上(本人撰写7万字以上)或参编教材一部以上(本人撰写10万字以上,且使用一遍,反映良好)。
(3)参与获得省(部)级科研奖一项或地厅级科研奖二项(其中一项独立或排名之一),并独立在公开期刊上发表论文两篇。
(4)参与省(部)级课题两项或主持市级科研课题一项,并独立在公开期刊上发表论文两篇。
3.县(市)党校教师在讲师任期内必须获校级优秀授课教师奖,且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独立在公开期刊上发表论文三篇。
(2)参与出版学术著作一部以上(独立撰写3万字以上)或参编教材一部以上(独立撰写5万字以上,并使用一遍,反映良好)。
(3)获得地厅级科研奖两项(其中一项独立或排名之一),并独立在公开期刊上发表论文一篇。
(4)参与省(部)级课题一项或参与市级科研课题两项,并独立在公开期刊上发表论文两篇。
党校教师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申报教授资格须具备以下条件:
1.自治区党校教师在副教授任期内必须在主体班次讲授五个以上不同专题,同时独立(或排名之一)获得学校或教务处组织的有关教学评奖一项,且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独立在公开期刊上发表专业论文七篇,其中在核心期刊上发表三篇。
(2)公开出版学术专著一部以上(15万字以上)或主编教材一部以上(本人撰写20万字以上,且使用一遍,反映良好),并独立在公开期刊上发表专业论文四篇,其中在核心期刊上发表两篇。
(3)独立(或排名之一)获得省级社科奖两项,并独立在公开期刊上发表专业论文四篇,其中在核心期刊上发表两篇。
(4)主持一项国家级课题或主持省(部)级课题两项,并独立在核心期刊上发表专业论文两篇。
2.市党校教师在副教授任期内必须独立(或排名之一)获得本校组织的有关教学评奖一项,且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独立在公开期刊上发表专业论文六篇,其中在核心期刊上发表两篇。
(2)公开出版学术著作一部以上(本人撰写13万字以上)或主编、参编教材一部以上(本人撰写18万字以上,且使用一遍,反映良好),并独立在公开期刊上发表专业论文三篇,其中在核心期刊上发表一篇。
(3)独立(或排名之一)获省级社科奖一项,并独立在公开期刊上发表专业论文三篇,其中在核心期刊上发表一篇。
(4)主持省(部)级课题一项或主持市级课题两项,并独立在核心期刊上发表专业论文一篇。
普通本科学校申报讲师具备以下条件:任助教以来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参与过校级以上教学质量工程项目,并在公开刊物独立或之一作者发表专业论文2篇,且1篇发表于核心期刊。
2.获校级以上教学成果奖或教学优秀奖、青年教师教学优秀奖,其中1项为主要贡献者,并在公开刊物独立或之一作者发表专业论文2篇以上或1篇发表于核心期刊。
3.获校级以上科研奖1项且为主要贡献者,并在公开刊物独立或之一作者发表专业论文2篇以上或1篇发表于核心期刊。
4.公开出版与专业相关有一定学术水平的独著、合著、译著和主编、副主编、参编教材(社会科学著作5万字、教材7万字以上,自然科学著作4万字、教材6万字以上,译著在12万字以上)并在公开刊物独立或之一作者发表专业论文1篇以上。
5.主持完成校级以上科研课题1项并在公开刊物独立或之一作者发表专业论文2篇以上或1篇发表于核心期刊。
6.教师指导学生参加与专业相关的自治区级(教育厅等主办)以上比赛获三等奖以上(3人次以上),或教师本人获自治区级(教育厅等主办)三等奖以上奖励,并在公开刊物独立或之一作者发表专业论文2篇以上或1篇发表于核心期刊。
7.美术类教师所创作的作品1幅入选国家级(文化部、教育部等主办)画展或获自治区级(文化厅、教育厅)画展三等奖以上,并在公开刊物独立或之一作者发表专业论文2篇以上或1篇发表于核心期刊。
8.音乐、美术类教师所创作的作品在公开刊物上发表,可按2篇艺术作品折合为1篇论文的办法来计算论文数量,但须公开发表专业学术论文1篇以上。
9.体育类教师指导学校所在队参加比赛获自治区级比赛团体奖前三名、国家级比赛前八名奖并在公开刊物独立或之一作者发表专业论文2篇以上或1篇发表于核心期刊。
普通本科学校申报副教授具备以下条件:讲师以来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获自治区级以上优秀教学成果奖(一等奖前5名、二等奖前3名、三等奖前2名或国家级获奖证书持有者)或自治区级以上教学质量工程的项目主持人,在公开刊物独立或之一作者发表专业论文2篇以上,且1篇发表于核心期刊或被SCI、SSCI、EI、ISTP等收录;
2.获校级教学成果奖1项(一等奖前2名,二等奖第1名),并在公开刊物独立或之一作者发表专业论文4篇以上,且2篇发表于核心期刊或1篇被SCI、SSCI、EI、ISTP等收录;或在公开刊物独立或之一作者发表专业论文 6篇以上且3篇发表于核心期刊或1篇被SCI、SSCI、EI、ISTP等收录;
3.获自治区(部)级以上科技进步奖或哲学社会科学奖获得者(一等奖前5名、二等奖前3名、三等奖前2名或国家级获奖证书持有者),并在公开刊物独立或之一作者发表专业论文2篇以上,且有1篇发表于核心期刊上或被SCI、SSCI、EI、ISTP等收录;
4.公开出版与专业相关有较高学术水平的独著、合著、译著和主编、副主编、参编教材(社会科学著作10万字、教材15万字以上,自然科学著作6万字、教材10万字以上,译著在15万字以上) 并在公开刊物独立或之一作者发表专业论文2篇且1篇发表于核心期刊或被SCI、SSCI、EI、ISTP等收录;
5.完成自治区(部)级以上科研课题1项(前二名)或地(厅)级科研课题2项(主持人),并在公开刊物独立或之一作者发表专业论文2篇以上,且1篇发表于核心期刊或被SCI、SSCI、EI、ISTP等收录;
6.教师指导学生参加与专业相关的自治区级(教育厅等主办)以上比赛获三等奖以上(3人次以上),或教师本人获自治区级(教育厅等主办)三等奖以上奖励并在公开刊物独立或之一作者发表专业论文2篇以上,且1篇发表于核心期刊;
7.美术类教师所创作的作品2幅入选国家级(文化部、教育部等主办)画展或获区级(文化厅、教育厅等主办)画展二等奖以上,并在公开刊物独立或之一作者发表专业论文2篇以上,且1篇发表于核心期刊;
8.音乐、美术类教师创作作品在公开刊物上发表,可按3篇艺术作品折合为1篇论文的办法来计算论文数量,但论文数量不得少于3篇且须公开发表专业学术论文1篇以上;
9.体育类教师指导学校所在队参加比赛获自治区级比赛团体奖前2名或国家级比赛前6名,并在公开刊物独立或之一作者发表专业论文2篇以上,且1篇发表于核心期刊;
10.主持科技开发、科技成果推广应用并取得经济效益50万元以上(以社会审计部门提供的审计书为准),并在公开刊物独立或之一作者发表专业论文2篇,且1篇发表于核心期刊;
11.获国家发明专利1项或实用新型专利2项并在公开刊物独立或之一作者发表专业论文2篇以上,且1篇发表于核心期刊。
普通本科学校申报教授具备以下条件:任副教授以来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获自治区级教学成果奖(一等奖前5名、二等奖前3名或国家级获奖证书持有者)或自治区级教学质量工程项目主持人,并在公开刊物独立或之一作者发表专业论文4篇且有2篇发表于核心期刊或1篇被SCI、SSCI、EI、ISTP等收录;
2.获得校级教学成果一等奖(前2名),并公开独立或之一作者发表专业论文7篇且有3篇发表于核心期刊或2篇被SCI、SSCI、EI、ISTP等收录;或两次获校级教学成果二等奖的项目主持人,并在公开刊物独立或之一作者发表专业论文7篇且有3篇发表于核心期刊或2篇被SCI、SSCI、EI、ISTP等收录;
3.获自治区(部)级科技进步奖或哲学社会科学奖二等奖以上的项目主持人(一等奖前3名、二等奖第1名或国家级获奖证书持有者)并在公开刊物独立或之一作者发表专业论文4篇以上,且2篇发表于核心期刊或1篇被SCI、SSCI、EI、ISTP等收录;
4.公开出版与专业相关较高学术水平的独著、合著、译著和主编、副主编、参编教材(社会科学著作18万字、教材22万字以上,自然科学著作12万字、教材18万字以上,译著在30万字以上),并公开独立或之一作者发表专业论文4篇,且2篇发表于核心期刊或1篇被SCI、SSCI、EI、ISTP等收录;
5.完成国家级科研课题1项(前三名)或自治区(部)级科研课题2项(主持人),并在公开刊物独立或之一作者发表专业论文4篇以上,且2篇发表于核心期刊或1篇被SCI、SSCI、EI、 ISTP等收录;
6.教师指导学生参加与专业相关的自治区级(教育厅等主办)比赛获二等奖、国家级(教育部等主办)三等奖以上(3人次以上),并在公开刊物独立或之一作者发表专业论文5篇以上,且2篇发表于核心期刊或1篇被SCI、SSCI、EI、ISTP等收录;
7.美术类教师作品2幅入选国家级(文化部、教育部等主办)画展或获自治区级(文化厅、教育厅等主办)画展一等奖,并在公开刊物独立或之一作者发表专业论文5篇以上,且2篇发表于核心期刊;
8. 音乐、美术类教师所创作的作品在公开刊物上发表,可按3篇艺术作品折合为1篇论文的办法来计算论文数量,但论文数量不得少于5篇且须在公开刊物独立或之一作者发表专业论文3篇以上;
9.体育类教师指导学校所在队参加比赛获自治区(部)级比赛团体奖前两名、国家级比赛前六名或取得入选大学生运动会资格,并在公开刊物独立或之一作者发表专业论文5篇以上,且2篇发表于核心期刊;
10.主持科技开发、科技成果推广应用并取得经济效益在80万元以上(以社会审计部门提供的审计书为准);或主持(参加)横向课题累积到校经费10万元以上;并在公开刊物上独立或之一作者发表专业论文3篇以上,且2篇发表于核心期刊或1篇被SCI、SSCI、EI、ISTP等收录;
11.获国家发明专利1项或实用新型专利2项,并在公开刊物独立或之一作者发表专业论文3篇以上,且2篇发表于核心期刊或1篇被SCI、SSCI、EI、ISTP等收录。
高职院校申报讲师具备以下条件:任助教以来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参与过校级以上教学质量工程项目,在公开刊物独立或之一作者发表专业论文2篇或1篇发表于核心期刊;
(2)获校级以上教学成果奖或教学优秀奖、青年教师教学优秀奖一项且为主要贡献者,并在公开刊物独立或之一作者发表专业论文1篇以上;
(3)获校级以上科研奖1项且为主要贡献者,并在公开刊物独立或之一作者发表专业论文1篇以上;
(4)公开出版有一定水平的学术专著、合著、译著和主编、副主编、参编教材(社会科学著作4万字、教材6万字以上,自然科学著作3万字、教材5万字以上,译著8万字以上);
(5)主持完成校级以上科研课题1项并在公开刊物独立或之一作者发表专业论文1篇以上;
(6)教师指导学生参加与专业相关的自治区级(教育厅等主办)以上比赛获三等奖以上(3人次以上),并在公开刊物独立或之一作者发表专业论文1篇以上;
(7)美术类教师所创作的作品1幅入选国家级(文化部、教育部等主办)画展或获自治区级(文化厅、教育厅)画展三等奖以上,并在公开刊物独立或之一作者发表专业论文1篇以上;
(8)音乐、美术类教师所创作的作品在公开刊物上发表,可按2篇艺术作品折合为1篇论文的办法来计算论文数量,但论文数量不得少于2篇;
(9)体育类教师指导学校所在队参加比赛获自治区级比赛团体奖前三名、国家级比赛前八名奖并在公开刊物独立或之一作者发表专业论文1篇以上;
(10)教师参加自治区(部)级以上技能比赛,并获自治区级以上(教育厅等主办)三等奖以上,且在公开刊物独立或之一作者发表论文1篇以上。
高职院校申报申报副教授具备以下条件:任讲师以来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获自治区级以上教学成果奖(一等奖前5名、二等奖前3名,三等奖前2名或国家级获奖证书持有者)或区级以上教学质量工程的项目主持人,并在公开刊物独立或之一作者发表专业论文2篇以上;
(2)获校级教学成果奖1项(一等奖前2名、二等奖第1名),并在公开刊物独立或之一作者发表专业学术论文3篇以上,且1篇发表于核心期刊或被SCI、SSCI、EI、ISTP等收录;或公开独立或之一作者发表专业学术论文5篇以上且2篇发表于核心期刊或1篇被SCI、SSCI、EI、ISTP等收录;
(3)获自治区(部)级以上科技进步奖或哲学社会科学奖获得者(一等奖前5名、二等奖前3名、三等奖前2名,国家级获奖证书持有者),并在公开刊物独立或之一作者发表专业论文2篇以上;
(4)公开出版与专业相关有一定学术水平的独著、合著、译著和主编、副主编、参编教材(社会科学著作8万字、教材12万字以上,自然科学著作5万字、教材8万字以上,译著12万字以上),并公开独立或之一作者发表专业论文2篇以上;
(5)完成地(厅)级以上科研课题1项(前二名)以上,并在公开刊物独立或之一作者发表专业论文2篇以上,或1篇发表于核心期刊或被SCI、SSCI、EI、ISTP等收录;
(6)具有专业技术职务“双师”资格证的教师须在公开刊物独立或之一作者发表专业论文4篇以上,且1篇发表于核心期刊或被SCI、SSCI、EI、ISTP等收录;
(7)教师指导学生参加与专业相关的自治区级(教育厅等主办)以上比赛获三等奖以上(3人次以上),并在公开刊物独立或之一作者发表专业论文4篇以上;
(8)美术类教师所创作的作品2幅入选国家级(文化部、教育部等主办)画展或获自治区级(文化厅、教育厅等主办)画展三等奖以上,并在公开刊物独立或之一作者发表专业论文4篇以上;
(9)音乐、美术类教师所创作的作品在公开刊物上发表,可按3篇艺术作品折合为1篇论文的办法来计算论文数量,但论文数量不得少于2篇且须在公开刊物独立或之一作者发表专业论文1篇以上;
(10)体育类教师指导学校所在队参加比赛获区级比赛团体奖前二名或国家级比赛前六名,并在公开刊物独立或之一作者发表专业论文2篇以上;
(11)主持科技开发、科技成果推广应用并取得经济效益35万元以上(以社会审计部门提供的审计书为准),并在公开刊物独立或之一作者发表专业论文2篇以上;
(12)获国家发明专利1项或实用新型专利2项,并在公开刊物独立或之一作者发表专业论文2篇以上;
(13)教师参加技能比赛,获国家级(教育部等主办)三等奖或自治区级(教育厅等主办)二等奖以上,并在公开刊物独立或之一作者发表专业论文2篇以上,且1篇发表于核心期刊或被SCI、SSCI、EI、ISTP等收录。
高职院校申报申报教授具备以下条件:任副教授以来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获自治区级教学成果奖(一等奖前5名、二等奖前3名、三等奖前2名或国家级获奖证书持有者)或区级教学质量工程项目主持人,并在公开刊物独立或之一作者发表专业论文3篇以上且1篇发表于核心期刊或被SCI、SSCI、EI、ISTP等收录;
(2)获得校级教学成果一等奖(前3名),并在公开刊物独立或之一作者发表专业论文5篇以上,且2篇发表于核心期刊或1篇被SCI、EI、ISTP、SSCI等收录;或两次获校级教学成果二等奖的项目主持人,并在公开刊物独立或之一作者发表专业论文5篇且有2篇发表于核心期刊或1篇被SCI、SSCI、EI、ISTP等收录;
(3)获自治区(部)级科技进步奖或哲学社会科学二等奖以上(一等奖前3名、二等奖第1名或国家级获奖证书持有者),并在公开刊物独立或之一作者发表专业论文3篇以上,且1篇发表于核心期刊或被SCI、SSCI、EI、ISTP等收录;
(4)公开出版与专业相关有较高学术水平的独著、合著、译著和主编、副主编、参编教材(社会科学著作15万字、教材18万字以上,自然科学著作10万字、教材13万字以上,译著在26万字以上),并在公开刊物独立或之一作者发表专业论文3篇以上,且1篇发表于核心期刊或被SCI、SSCI、EI、ISTP等收录;
(5)完成国家级科研课题1项(前三名)或自治区(部)级科研课题2项(主持人),并在公开刊物独立或之一作者发表专业论文3篇以上,且1篇发表于核心期刊或被SCI、SSCI、EI、ISTP等收录;
(6)具有专业技术职务“双师”资格证的教师须在公开刊物独立或之一作者发表专业论文5篇以上,且3篇发表于核心期刊或1篇被SCI、SSCI、EI、ISTP等收录;
(7)教师指导学生参加与专业相关的自治区级比赛获二等奖、国家三等奖以上(3人次以上),并在公开刊物独立或之一作者发表专业论文5篇以上,且1篇发表于核心期刊或被SCI、SSCI、EI、ISTP等收录;
(8)美术类教师作品2幅入选国家级(文化部、教育部等主办)画展或获自治区级(文化厅、教育厅等主办)画展一等奖,并在公开刊物独立或之一作者发表专业论文5篇以上,且1篇发表于核心期刊或被SCI、SSCI、EI、ISTP等收录;
(9)音乐、美术类教师所创作的作品在公开刊物上发表,可按3篇艺术作品折合为1篇论文的办法来计算论文数量,但论文数量不得少于5篇且须在公开刊物独立或之一作者发表专业论文2篇以上;
(10)体育类教师指导学校所在队参加比赛获自治区(部)级比赛团体奖前两名、国家级比赛前六名或取得入选大学生运动会资格,并在公开刊物独立或之一作者发表专业论文5篇以上,且1篇发表于核心期刊或被SCI、SSCI、EI、ISTP等收录;
(11)主持科技开发、科技成果推广应用并取得经济效益在60万元以上(以社会审计部门提供的审计书为准);主持(参加)横向课题累积到校经费8万元以上;并在公开刊物独立或之一作者发表专业论文3篇以上,且1篇发表于核心期刊或被SCI、SSCI、EI、ISTP等收录;
(12)获国家发明专利1项或实用新型专利2项,并在公开刊物独立或之一作者发表专业论文3篇以上,且1篇发表于核心期刊或被SCI、SSCI、EI、ISTP等收录;
(13)教师参加技能比赛,获国家级(教育部等主办)二等奖以上或自治区级(教育厅等主办)一等奖以上,并在公开刊物独立或之一作者发表专业论文3篇以上,且1篇发表于核心期刊或被SCI、SSCI、EI、ISTP等收录。
高等学校专职辅导员评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条件:
1.申报晋升讲师专业技术职务,应当在公开出版的学术刊物上独立或以之一作者发表学术论文两篇以上。
2.申报晋升副教授专业技术职务,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公开出版的学术刊物上独立或以之一作者发表学术论文五篇以上;或在公开出版的学术刊物上独立或以之一作者发表论文三篇以上,且在核心刊物上发表一篇以上;
(2)公开出版独著、合著、译著和主编、副主编、参编教材(本人撰写五万字以上),且在公开出版的学术刊物上独立或以之一作者发表学术论文三篇以上,或在核心刊物上发表一篇以上;
(3)获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奖项一项或厅(局)级二等奖以上科研成果奖两项,且在公开出版的学术刊物上独立或以之一作者发表学术论文三篇以上,或在核心刊物上发表一篇以上;
(4)在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方面获自治区厅(局)及以上表彰奖励,且在公开出版的学术刊物上独立或以之一作者发表学术论文三篇以上,或在核心刊物上发表一篇以上。
3.申报晋升教授专业技术职务,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公开出版的学术刊物上独立或以之一作者发表学术论文七篇以上,其中一篇发表于核心期刊;或在公开出版的学术刊物上独立或以之一作者发表学术论文五篇以上,其中在核心刊物上发表两篇以上;
(2)公开出版独著、合著、译著和主编、副主编、参编教材(本人撰写十五万字以上),且在公开出版的学术刊物上独立或以之一作者发表学术论文五篇以上,或在核心刊物上发表两篇以上;
(3)获国家级优秀教学成果奖,或获省(部)级教学、科研项目一等奖一项或二等奖两项以上,且在公开出版的学术刊物上独立或以之一作者发表学术论文三篇以上,或在核心刊物上发表两篇以上;
(4)在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方面获省(部)及以上的表彰奖励,且在公开出版的学术刊物上独立或以之一作者发表学术论文四篇以上,或在核心刊物上发表两篇以上。
新的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定中,参评副高职需要什么条件?
新宁夏文化厅网职称的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定中宁夏文化厅网职称,没有副高职这一职称,只有正高级、高级、一级、二级、三级教师职称。副高职这一职称只出现在旧宁夏文化厅网职称的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定标准中。
附福建省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试点中小学教师水平评价标准条件
之一章 总 则
之一条 为建设高素质专业化中小学教师队伍,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根据《教师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关于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扩大试点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1〕98号)及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本标准条件。
第二条 本标准条件适用于参加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试点的福州市(含省属单位)、厦门市、三明市普通中小学、特殊教育学校、工读学校,以及教研、电化教育、校外教育机构等从事教育教学工作且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在职在岗人员。
第二章 基本条件
第三条 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拥护中国 *** 的领导,胸怀祖国,热爱人民,遵守宪法和法律,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牢固树立爱与责任的意识,爱岗敬业,关爱学生,为人师表,教书育人。
凡出现《福建省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办法(试行)》关于师德“一票否决”20种情形之一的,取消当年申报资格。伪造学历、资历、业绩,剽窃他人成果等弄虚作假者,取消当年申报资格,并从下一年度起2年内不得申报。
第四条 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专业知识和教育教学能力。
第五条 在教育教学一线任教,切实履行教师岗位职责和义务,服从学校工作安排,积极承担班主任等教育教学工作,完成规定的教育教学工作量,任现职以来年度绩效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年度绩效考核被确定为不合格等次者,任期顺延1年且当年不得申报。
第六条 身体健康,心理素质良好,具备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身心条件。
第七条 按照《福建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的要求,结合所从事的教育教学工作需要,完成规定的继续教育任务。
第八条 城镇中小学教师晋升中、高级教师应有农村学校任(支)教1年或薄弱学校任(支)教3年以上的经历,其中城镇义务教育学校40周岁以下(含40周岁)教师晋升高级教师应有农村学校任(支)教2年以上的经历。教研人员每年应到农村学校开展调研、教研、培训等工作。
第九条 晋升一级教师,须参加省公务员局、省教育厅组织的教育教学能力水平考试并取得合格以上成绩。
第十条 学历、资历要求
1.申报正高级教师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并在高级教师岗位任教5年以上。
2.申报高级教师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具有博士学位,并在一级教师岗位任教2年以上宁夏文化厅网职称;或者具有硕士学位、学士学位、大学本科毕业学历,并在一级教师岗位任教5年以上;或者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学历,并在小学、初中一级教师岗位任教5年以上。
3.申报一级教师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具备硕士学位,并在二级教师岗位任教2年以上;或者具备学士学位或者大学本科毕业学历,并在二级教师岗位任教4年以上;或具有大学专科毕业学历,并在小学、初中二级教师岗位任教4年以上;或具有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学历,并在小学二级教师岗位任教5年以上。
4.申报二级教师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具备学士学位或者在大学本科毕业学历,见习1年期满并考核合格;或者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学历,并在小学、初中三级教师岗位任教2年以上;或者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学历,并在小学三级教师岗位任教3年以上。
5.申报三级教师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学历,并在小学、初中教育教学岗位见习l年期满并考核合格;或者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学历,并在小学教育教学岗位见习l年期满并考核合格。
第三章 正高级教师条件
第十一条 教育工作要求
1.具有崇高的职业理想和坚定的职业信念,积极履行全员育人职责,善于根据学生年龄特点和思想实际,进行思想道德教育,将德育有效融入课堂教学,为促进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发挥指导者和引路人的作用,在学生中享有较高的威望和感召力。
2.出色完成班主任等学生管理工作,任现职以来承担班主任等学生管理工作2年以上,能准确把握学生成长规律,及时宁夏文化厅网职称了解学生思想状态,关注全体学生,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形成良好班风学风。
3.积极参与社会教育活动,与社区和学生家长建立良好的沟通渠道,对学生的教育成长、学校教育工作和社区教育发展提出建设性意见。
4.教育工作业绩突出,学生评议满意率达85%以上;任现职以来年度绩效考核至少1次为优秀等次;所带班级获得市级
以上表彰奖励,或个人获得县级以上综合表彰或市级以上教育教学专项表彰。
第十二条 教学工作要求
1.具有先进的教育理念和深厚的教育理论素养,深入系统掌握所教学科课程体系和专业知识。
2.根据课程改革目标和学科特点,改革本学科的教育教学 *** ,教学经验丰富,教学艺术精湛,形成独到的教学风格,
受到学生普遍欢迎,得到同行一致公认。
3.积极开设选修课程或开发地方、校本课程,能独立指导学生开展研究性学习、综合实践活动等。
4.在市级以上开设教学示范课、观摩研讨课或学科讲座4次以上,其中至少1次在省级以上开设,并获得好评;或获得市级优质课、教学技能竞赛一等奖以上或省级二等奖以上。
专职从事教科研工作的人员,在总结和推广教学改革经验,组织区域教研活动,指导学校开展校本教研等方面成绩显著。在市级以上开设教学示范课、观摩研讨课或学科讲座5次以上,其中至少3次在省级以上开设,对提高本地区学科教学质量做出显著成绩。
专职从事电化教育工作的人员,能联系中小学教育教学实际,推进现代教育信息技术与课程资源整合。在市级以上开设学科讲座3次以上,其中至少1次在省级以上开设;编制多媒体教学软件或 *** 信息技术与学科整合课例获市级一等奖或省级二等奖以上。
第十三条 教科研工作要求
1.创新意识和教科研能力强,掌握教学改革和发展的最新动态,形成独特的教学思想,在课程、教学和评价等方面取得创造性成果并应用于实践。
2.主持或作为核心成员(前三名,下同)完成省级以上教育教学研究课题1项。专职从事教科研、电化教育工作的人员主持并完成国家级教育教学研究课题1项。
3.撰写并公开发表本学科教育教学研究论文3篇以上,其中至少1篇在核心期刊发表。专职从事教科研、电化教育工作的人员撰写并公开发表本学科教育教学研究论文4篇以上,其中至少2篇在核心期刊发表。
第十四条 示范引领要求
1. 发挥指导者在推动学校发展、促进学科建设,推广和应用先进教育理念工作成绩显著,在本地区教师队伍中享有较高的知名度,是同行公认的教育教学专家。
2.具有主持和指导本学科教育教学研究的能力,在教学团队的成长和发展中发挥关键性作用,指导培养3名以上青年教师在思想政治素质、业务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方面取得显著进步。
3.积极参与“送教下乡”、“送培下乡”活动,受到基层教师的欢迎和好评。
第四章 高级教师条件
第十五条 教育工作要求
1.积极履行全员育人职责,善于根据学生年龄特征和思想实际,进行思想道德教育,将德育融入课堂教学,积极引导学生健康成长。
2.较出色完成班主任等学生管理工作,任现职以来担任班主任等学生管理工作2年以上,及时了解学生思想状态,关注全体学生,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与学生家长联系沟通良好。
3.教育工作业绩较突出,学生评议满意率达80%以上;所带班级获得县级以上表彰奖励,或个人获得校级以上综合表彰或县级以上教育教学专项表彰。
第十六条 教学工作要求
1.具有新课程教育教学理念,理论基础、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坚实,教学经验比较丰富,教学效果良好,形成一定的教学特色。
2.积极开设选修课程或开发校本课程,能指导学生开展研究性学习、综合实践活动。
3.在县级以上开设教学示范课、观摩研讨课或学科讲座3次以上,并获得好评;或获得县级优质课、教学技能竞赛一等奖以上或在市级以上优质课、教学技能竞赛中获奖。长期在农村中小学任教的教师在校级以上开设教学示范课、观摩研讨课或学科讲座3次以上。
专职从事教科研工作的人员,工作以来在中小学从事教学工作累计3年以上。在市级以上开设教学示范课、观摩研讨课或学科讲座5次以上,对提高本地区学科教学质量做出一定成绩。
专职从事电化教育工作的人员,工作以来在中小学从事教学工作累计3年以上,能联系中小学教育教学实际,推进现代教育信息技术与课程资源的整合。在市级以上开设学科讲座3次以上;编制多媒体教学软件或 *** 信息技术与学科课程整合课例获市级二等奖或省级三等奖以上。
第十七条 教科研工作要求
1.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教科研能力,积极参与课程改革、教学 *** 等方面研究,在素质教育创新实践中取得比较突出的成绩。
2.主持或作为核心成员完成县级以上教育教学研究课题1项。长期在农村中小学任教的教师主持完成校级以上教育教学研究课题1项。专职从事教科研、电化教育工作的人员主持并完成市级以上教育教学研究课题1项。
3.撰写并公开发表1篇本学科教育教学研究论文。特殊教育学校教师、长期在农村中小学任教的教师撰写本学科教育教学研究论文1篇并收入县级以上教育教学论文汇编。专职从事教科研、电化教育工作的人员撰写并公开发表本学科教育教学研究论文3篇以上。
第十八条 示范引领要求
1.具有指导与开展教育教学研究的能力,胜任教育教学带头人工作,在教学团队建设中发挥骨干作用。指导培养2名以上青年教师在思想政治素质、业务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方面取得进步。
2.积极参与“送教下乡”、“送培下乡”活动。
第五章 一级教师条件
第十九条 教育工作要求
1.积极履行全员育人职责,具有正确教育学生的能力,能
根据所教学段学生的年龄特征和思想实际,引导学生健康成长。
2.有较丰富的班主任等学生管理工作经验,任现职以来担任班主任等学生管理工作2年以上(具有博士学位者除外),能够与学生和学生家长进行有效交流,关注全体学生,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3.较好地完成教育工作任务,学生评议满意率达80%以上;所带班级或个人获得校级以上表彰奖励。
第二十条 教学工作要求
1.对所教学科具有扎实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积极践行新课程理念,独立掌握所教学科的课程标准、教材、教学原则和教学 *** ,积累了一定的教学经验。
2.备课认真,课程教学目标清晰,课程设计完整、重点明确,教学效果较好。
3.能结合教学开展课外活动,开发学生智力和能力。
4.具有开设校级以上公开课的经历,在高水平教师的指导下,参与开设选修课程或开发校本课程。
5.在培养指导青年教师提高业务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方面做出一定成绩。
第二十一条 教科研工作要求
1.具有一定教育教学研究能力,积极承担教育教学研究任务,主动进行教学反思和总结,在素质教育创新实践中积累了一定经验。
2.撰写本学科教育教学论文1篇并收入县级以上教育教学
论文汇编。长期在农村中小学任教的教师撰写本学科教育教学研究文章1篇并收入校级以上教育教学论文汇编。专职从事教科研、电化教育工作的人员撰写并公开发表本学科教育教学研究论文1篇。
第六章 二级教师条件
第二十二条 教育工作要求
1.积极履行全员育人职责,比较熟练地掌握教育学生的原则和 *** ,将德育融入课堂教学,引导学生养成良好行为习惯,帮助学生进步。
2.胜任班主任工作,关注全体学生,促进学生全面成长。
第二十三条 教学工作要求
1.具有所教学科必备的专业知识,能够独立掌握所教学科的课程标准、教材,正确传授知识和技能。
2.虚心接受其他教师的指导,备课认真,课程教学目标明确,课程设计合理,胜任教学工作。
第二十四条 教科研工作要求
1.掌握教育教学研究 *** ,积极参加教育教学研究和创新实践。
2.主动进行教学反思,撰写1篇教学经验总结。
第七章 三级教师条件
第二十五条 教育工作要求
基本掌握教育学生的原则和 *** ,能够正确教育和引导学生,协助做好班主任工作。
第二十六条 教学工作要求
1.掌握教育学、心理学和教学法的基础知识,基本掌握所教学科的专业知识和教材教法。
2.虚心接受其他教师指导,能够完成所教学科的教学工作。
3.积极参加校本教研活动,主动进行教学反思,撰写1篇教学总结。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七条 晋升一级教师须参加评审委员会组织的说课讲课;晋升高级、正高级教师须参加由评审委员会组织的说课讲课、面试答辩等。
第二十八条 中小学教师(除所学专业为小学教育、初等教育的小学教师外)申报评审学科与所学专业原则上应一致。申报评审学科与所学专业不一致的,要参加省教育厅委托有关高校组织的相应学科本、专科主要课程进修,并取得结业证书;或参加省教育厅委托有关学校组织的转岗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
第二十九条 担任少先队大队辅导员,中心小学、中学中层以上干部、年段长、教研组长、生管教师、课外活动校级优秀辅导员、完全小学校领导、教导,视同班主任岗位。
心理健康专职辅导教师、实验教师及没有班主任岗位设置
的单位人员,班主任工作可不作要求。
第三十条 综合表彰指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优秀 *** 员、杰出人民教师、模范教师、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农村教师、师德标兵、“三八”红旗手、巾帼建功标兵等。
教育教学工作专项表彰指中小学优秀校长、优秀少先队辅导员、优秀班主任、德育先进工作者、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先进个人等。
班级表彰奖励指获先进班集体、优秀团支部、优秀少先队中队等荣誉称号。
第三十一条 国家级、省级、市级、县级指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及所属教育教学研究机构。校级指中心小学、普通中学以上。
第三十二条 教师晋升职务须完成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单位)规定的教育教学工作量,且平均每学年教学工作量为中学不少于320课时、小学不少于480课时。中心小学、普通中学校级正职领导不少于上述标准的1/3;中心小学、中学校级副职领导及完全小学校长不少于上述标准的1/2;中心小学、普通中学中层干部不少于上述标准的2/3。
教研、电教等人员以及心理健康专职辅导教师、实验教师工作量按工作日计算(一天为一个工作日),其中进修学校教师和心理健康专职辅导教师不少于190个工作日,教研、电教人员等不少于230个工作日。
第三十三条 核心期刊指北京大学“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南京大学“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来源期刊目录”、中国科学院文献情报中心“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来源期刊” 所列的刊物。主编、参编经全国中小学教材委员会审定通过的教科书,可视同在核心期刊上发表1篇论文。
公开发表的论文指在具有CN刊号的教育类、学科类学术刊物上发表文章,限独立撰写或之一作者,不含增刊、专刊、专辑、副刊、特刊、一号多刊、报纸等。符合下列情况之一,可视同在CN刊物上发表论文1篇(符合以下多种情况的,也只视同1篇):
1.在《福建教育研究》、《福建教学研究》、《福建教育督导与德育》上发表2篇论文。
2.直接指导的学生参加学科奥赛或创新大赛获全国二等奖以上。特殊教育学校教师直接指导的学生在省特奥会上获奖。
3.美术教师创作的美术作品参加省文化厅、省教育厅或省美协主办的美展并获得二等奖以上奖励,或被省级以上美术馆收藏。
4.音乐教师创作的作品在中央、省级电视台(含省教育电视台)播放或经正式出版部门出版发行达3件以上。
第三十四条 本标准条件规定的学历(学位)指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国民教育系列学历(学位)。
第三十五条 长期在农村中小学任教的教师指在城镇(含镇所在地)以外中小学任教满10年且现仍在农村中小学任教的
教师。
第三十六条 本标准条件中有关任职条件均要求为任现职以来。
第三十七条 本文所指“以上”,均含其本级。
第三十八条 本条件由省教育厅职改办和省职改办负责解释。
省文化厅发放的证书有资格参加教师职称评审吗?
一般来说,教师职称评审中认可的证书要求 *** 或教育部门颁发。文化厅不属于教育部门,这种部门颁发的证书一般不认可。
宁夏人社厅职称评审网为什么打不开?
一个地方一个政策,熊职称这里评审以后有的就是人社局,还有人事考试网等等,不一定非得在一个网站上啊
2018宁夏自治区文化厅事业单位面试时间在什么时候?
2018宁夏自治区文化厅事业单位面试公告已发布。自治区文化厅事业单位面试时间及地点:
(一)宁夏艺术职业学院思政教师、专业技术岗位一、专业技术岗位二岗位:
1.面试时间:2018年8月29日 9:00开考(考生8:30报到)。
2.地点:宁夏艺术职业学院行政楼301会议室(银川市西夏区同心北街666号)。
(二)宁夏博物馆文物展览、书画典藏、会计岗位:
1.面试时间:2018年8月30日 14:00开考(考生13:30报到)。
2.面试地点:宁夏博物馆一楼电教室(银川市金凤区人民广场东街6号)。
(三)宁夏文物考古研究所财务、宁夏书画院专业技术岗位:
1.面试时间:2018年8月31日 14:00开考(考生13:30报到)。
2.面试地点:宁夏文物考古研究所三楼会议室(银川市兴庆区利民街121号西塔院内)。
群众文化馆员职称评定条件
思想政治要求: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热爱本职工作,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服从单位安排,按要求完成工作任务。
语言方面要满足下列规定之一:
(一)参加人事部组织的职称外语统一考试,取得合格证书或考试成绩达到本地区(部委)规定的参评分数线;
(二)参加本地区(部委)组织的外语考试,成绩合格;
(三)符合本地区(部委)规定的参加古汉语考试条件,古汉语考试成绩合格;
(四)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可免以上语言考试:
1、博士后流动站出站人员晋升研究馆员;
2、在国外获得博士学位,晋升研究馆员;
3、获得博士学位,晋升副研究馆员;
4、在国外获得硕士学位,且为本单位业务工作骨干,晋升副研究馆员;
5、取得国家承认的专业为外语大专以上的第二学历,晋升副研究馆员;
6、引进的优秀人才晋升副研究馆员;
7、参加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达到出国分数线,晋升副研究馆员;
8、符合本地区(部委)规定的免试条件。
扩展资料
专业技术能力要求有丰富的群众文化实践经验,负责策划组织6次市级以上重大群众文化活动,并制定相关设计方案及撰写工作总结;
有很强的学识水平,主要参与制定并付诸实施2项(市级4项)省级以上群众文化发展规划或活动方案,或主要参与制定并主持指导中级以上专业人员完成2项本专业重点课题研究,或主持完成1项省级以上群众文化重点研究项目,或主持完成2项省级以上民族民间艺术的搜集、整理、研究和开发利用项目,并通过同级主管部门的验收鉴定。
参考资料来源:浙江政务服务网—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浙江省文化厅 关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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