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宁夏工程系列职称评审时间

2023年1月至3月。在2023年6月底前完成评审。2022年宁夏工程系列职称申请时间为2022年8月到10月,评审进行时间为次年也就是2023年1月至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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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中级职称评定条件

题主可以在宁夏人社厅中搜索这个文件:关于印发《宁夏 *** 自治区工程技术系列建设工程专业技术职称评审条件(试行)》的通知

以下是文件中对申报中级工程师的年限要求和能力要求

第六条 申报工程师的条件及要求

熟悉本专业技术标准和规程,了解本专业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的现状和发展趋势,具有独立承担较复杂工程项目的能力,能解决本专业范围内较复杂的工程问题,具有指导和培训助理工程师的能力。

(一)学历和任职年限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本专业(或相近专业)中专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15年,取得并聘任在助理工程师职称岗位上从事本专业工作4年以上;

2.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大专或本科毕业,取得并聘任在助理工程师职称岗位上从事本专业工作4年以上;

3.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硕士研究生毕业,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2年以上,或引进的重点院校、重点学科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在本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满1年以上并经考核合格;

4.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在职博士研究生毕业,经考察合格。

(二)专业技术工作能力业绩与理论要求

1.在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后,专业工作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获县局级及以上(或自治区级行业协会)授予的业务先进(优秀)工作者,或获得优秀科技工作者、优秀工程类和建筑工程类奖(等级定额内人员);

(2)参加完成的科研、新技术推广、新产品开发、技术改造、应用课题或施工项目报告等通过市厅级以上部门鉴定、认可;

(3)参加过2项及以上中、小型建设工程项目的规划、勘测、设计、造价、施工、建设工程管理、监理及实验检测工作;

(4)参加编制国家、地方、行业或专业性工程技术标准、施工工法、技术规程、规范、定额等工作,并经行业主管部门审查批准实施。

2.在取得助理工程师之后,专业理论水平须达到下列要求:

提供参加编写并获审查批准的工程报告、专项报告或可行性研究报告1篇以上,报告须由2名业内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且与申报人同专业的专家署名推荐,并给出推荐理由和意见。或在公开出版的建设类专业期刊上发表本专业的论文一篇(之一作者)。

[宁夏省]宁夏文化职称评审,宁夏职称评审机构

宁夏人事职称评审条件

初级职称,要么是根据你所在的单位评审。有些单位是有资格的。

一般就是要求工作一年,计算机模块2-3个,工作总结或论文什么的,有的还有可能要继续教育。

或着到宁夏人才中心去办理相关评审事项

2016宁夏盐池县高级教师职称条件

宁夏教育系统职称要求

职称材料提交截止时间

职称评审工作实行网上审核,申报人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于3月10日至4月30日期间登录宁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nxhrss.gov.cn)或宁夏人事考试网(nxpta.gov.cn),进入宁夏专业技术人才服务平台职称评审系统单位端口,根据操作说明进行注册登录,并按照申报流程实行网上逐级审核。申报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人员于3月15日至5月15日期间,进入宁夏专业技术人才服务平台职称评审系统个人端口,进行网上报名注册,取得确认受理单后,按照职称申报程序报送纸质材料。

论文要求

党校教师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申报讲师资格须具备以下条件:

1.自治区党校教师在助教任期内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独立在公开期刊上发表论文两篇。

(2)在公开出版学术著作中本人撰写两万字以上;或教材中本人撰写五万字以上(在教学过程中使用过一遍,反映良好)。

(3)参与获得省(部)级科研奖一项或地厅级科研奖两项,并独立在公开期刊上发表论文一篇。

(4)参与一项省(部)级课题或两项校级课题,并独立在公开期刊上发表论文一篇。

2.市、县党校教师在助教任期内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独立在公开期刊上发表论文一篇。

(2)在公开出版学术著作中本人撰写一万字以上;或教材中本人撰写三万字以上(在教学过程中使用过一遍,反映良好)。

(3)参与获得地厅级科研奖两项。

(4)参与一项省(部)级课题,或参与两项市、县级课题。

党校教师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申报副教授(高级讲师)资格须具备以下条件:

1.自治区党校教师在讲师任期内必须在主体班次讲授三个以上不同专题,同时独立(或排名之一)获得教务处或函授部(研究生部)组织的有关教学评奖一项,且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独立在公开期刊上发表专业论文五篇,其中在核心期刊上发表两篇。

(2)参与出版学术著作一部以上(本人撰写10万字以上)或参编教材一部以上(本人撰写15万字以上,且使用一遍,反映良好),并独立在公开期刊上发表专业论文三篇。

(3)独立(或排名之一)获得省(部)级科研奖一项,并独立在公开期刊上发表专业论文三篇。

(4)主持省(部)级科研课题一项或主持校级科研课题两项,并在公开期刊上发表专业论文三篇。

2.市党校教师在讲师任期内必须获得本校组织的有关教学评奖一项,且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独立在公开期刊上发表专业论文四篇。

(2)参与出版学术著作一部以上(本人撰写7万字以上)或参编教材一部以上(本人撰写10万字以上,且使用一遍,反映良好)。

(3)参与获得省(部)级科研奖一项或地厅级科研奖二项(其中一项独立或排名之一),并独立在公开期刊上发表论文两篇。

(4)参与省(部)级课题两项或主持市级科研课题一项,并独立在公开期刊上发表论文两篇。

3.县(市)党校教师在讲师任期内必须获校级优秀授课教师奖,且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独立在公开期刊上发表论文三篇。

(2)参与出版学术著作一部以上(独立撰写3万字以上)或参编教材一部以上(独立撰写5万字以上,并使用一遍,反映良好)。

(3)获得地厅级科研奖两项(其中一项独立或排名之一),并独立在公开期刊上发表论文一篇。

(4)参与省(部)级课题一项或参与市级科研课题两项,并独立在公开期刊上发表论文两篇。

党校教师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申报教授资格须具备以下条件:

1.自治区党校教师在副教授任期内必须在主体班次讲授五个以上不同专题,同时独立(或排名之一)获得学校或教务处组织的有关教学评奖一项,且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独立在公开期刊上发表专业论文七篇,其中在核心期刊上发表三篇。

(2)公开出版学术专著一部以上(15万字以上)或主编教材一部以上(本人撰写20万字以上,且使用一遍,反映良好),并独立在公开期刊上发表专业论文四篇,其中在核心期刊上发表两篇。

(3)独立(或排名之一)获得省级社科奖两项,并独立在公开期刊上发表专业论文四篇,其中在核心期刊上发表两篇。

(4)主持一项国家级课题或主持省(部)级课题两项,并独立在核心期刊上发表专业论文两篇。

2.市党校教师在副教授任期内必须独立(或排名之一)获得本校组织的有关教学评奖一项,且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独立在公开期刊上发表专业论文六篇,其中在核心期刊上发表两篇。

(2)公开出版学术著作一部以上(本人撰写13万字以上)或主编、参编教材一部以上(本人撰写18万字以上,且使用一遍,反映良好),并独立在公开期刊上发表专业论文三篇,其中在核心期刊上发表一篇。

(3)独立(或排名之一)获省级社科奖一项,并独立在公开期刊上发表专业论文三篇,其中在核心期刊上发表一篇。

(4)主持省(部)级课题一项或主持市级课题两项,并独立在核心期刊上发表专业论文一篇。

普通本科学校申报讲师具备以下条件:任助教以来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参与过校级以上教学质量工程项目,并在公开刊物独立或之一作者发表专业论文2篇,且1篇发表于核心期刊。

2.获校级以上教学成果奖或教学优秀奖、青年教师教学优秀奖,其中1项为主要贡献者,并在公开刊物独立或之一作者发表专业论文2篇以上或1篇发表于核心期刊。

3.获校级以上科研奖1项且为主要贡献者,并在公开刊物独立或之一作者发表专业论文2篇以上或1篇发表于核心期刊。

4.公开出版与专业相关有一定学术水平的独著、合著、译著和主编、副主编、参编教材(社会科学著作5万字、教材7万字以上,自然科学著作4万字、教材6万字以上,译著在12万字以上)并在公开刊物独立或之一作者发表专业论文1篇以上。

5.主持完成校级以上科研课题1项并在公开刊物独立或之一作者发表专业论文2篇以上或1篇发表于核心期刊。

6.教师指导学生参加与专业相关的自治区级(教育厅等主办)以上比赛获三等奖以上(3人次以上),或教师本人获自治区级(教育厅等主办)三等奖以上奖励,并在公开刊物独立或之一作者发表专业论文2篇以上或1篇发表于核心期刊。

7.美术类教师所创作的作品1幅入选国家级(文化部、教育部等主办)画展或获自治区级(文化厅、教育厅)画展三等奖以上,并在公开刊物独立或之一作者发表专业论文2篇以上或1篇发表于核心期刊。

8.音乐、美术类教师所创作的作品在公开刊物上发表,可按2篇艺术作品折合为1篇论文的办法来计算论文数量,但须公开发表专业学术论文1篇以上。

9.体育类教师指导学校所在队参加比赛获自治区级比赛团体奖前三名、国家级比赛前八名奖并在公开刊物独立或之一作者发表专业论文2篇以上或1篇发表于核心期刊。

普通本科学校申报副教授具备以下条件:讲师以来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获自治区级以上优秀教学成果奖(一等奖前5名、二等奖前3名、三等奖前2名或国家级获奖证书持有者)或自治区级以上教学质量工程的项目主持人,在公开刊物独立或之一作者发表专业论文2篇以上,且1篇发表于核心期刊或被SCI、SSCI、EI、ISTP等收录;

2.获校级教学成果奖1项(一等奖前2名,二等奖第1名),并在公开刊物独立或之一作者发表专业论文4篇以上,且2篇发表于核心期刊或1篇被SCI、SSCI、EI、ISTP等收录;或在公开刊物独立或之一作者发表专业论文 6篇以上且3篇发表于核心期刊或1篇被SCI、SSCI、EI、ISTP等收录;

3.获自治区(部)级以上科技进步奖或哲学社会科学奖获得者(一等奖前5名、二等奖前3名、三等奖前2名或国家级获奖证书持有者),并在公开刊物独立或之一作者发表专业论文2篇以上,且有1篇发表于核心期刊上或被SCI、SSCI、EI、ISTP等收录;

4.公开出版与专业相关有较高学术水平的独著、合著、译著和主编、副主编、参编教材(社会科学著作10万字、教材15万字以上,自然科学著作6万字、教材10万字以上,译著在15万字以上) 并在公开刊物独立或之一作者发表专业论文2篇且1篇发表于核心期刊或被SCI、SSCI、EI、ISTP等收录;

5.完成自治区(部)级以上科研课题1项(前二名)或地(厅)级科研课题2项(主持人),并在公开刊物独立或之一作者发表专业论文2篇以上,且1篇发表于核心期刊或被SCI、SSCI、EI、ISTP等收录;

6.教师指导学生参加与专业相关的自治区级(教育厅等主办)以上比赛获三等奖以上(3人次以上),或教师本人获自治区级(教育厅等主办)三等奖以上奖励并在公开刊物独立或之一作者发表专业论文2篇以上,且1篇发表于核心期刊;

7.美术类教师所创作的作品2幅入选国家级(文化部、教育部等主办)画展或获区级(文化厅、教育厅等主办)画展二等奖以上,并在公开刊物独立或之一作者发表专业论文2篇以上,且1篇发表于核心期刊;

8.音乐、美术类教师创作作品在公开刊物上发表,可按3篇艺术作品折合为1篇论文的办法来计算论文数量,但论文数量不得少于3篇且须公开发表专业学术论文1篇以上;

9.体育类教师指导学校所在队参加比赛获自治区级比赛团体奖前2名或国家级比赛前6名,并在公开刊物独立或之一作者发表专业论文2篇以上,且1篇发表于核心期刊;

10.主持科技开发、科技成果推广应用并取得经济效益50万元以上(以社会审计部门提供的审计书为准),并在公开刊物独立或之一作者发表专业论文2篇,且1篇发表于核心期刊;

11.获国家发明专利1项或实用新型专利2项并在公开刊物独立或之一作者发表专业论文2篇以上,且1篇发表于核心期刊。

普通本科学校申报教授具备以下条件:任副教授以来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获自治区级教学成果奖(一等奖前5名、二等奖前3名或国家级获奖证书持有者)或自治区级教学质量工程项目主持人,并在公开刊物独立或之一作者发表专业论文4篇且有2篇发表于核心期刊或1篇被SCI、SSCI、EI、ISTP等收录;

2.获得校级教学成果一等奖(前2名),并公开独立或之一作者发表专业论文7篇且有3篇发表于核心期刊或2篇被SCI、SSCI、EI、ISTP等收录;或两次获校级教学成果二等奖的项目主持人,并在公开刊物独立或之一作者发表专业论文7篇且有3篇发表于核心期刊或2篇被SCI、SSCI、EI、ISTP等收录;

3.获自治区(部)级科技进步奖或哲学社会科学奖二等奖以上的项目主持人(一等奖前3名、二等奖第1名或国家级获奖证书持有者)并在公开刊物独立或之一作者发表专业论文4篇以上,且2篇发表于核心期刊或1篇被SCI、SSCI、EI、ISTP等收录;

4.公开出版与专业相关较高学术水平的独著、合著、译著和主编、副主编、参编教材(社会科学著作18万字、教材22万字以上,自然科学著作12万字、教材18万字以上,译著在30万字以上),并公开独立或之一作者发表专业论文4篇,且2篇发表于核心期刊或1篇被SCI、SSCI、EI、ISTP等收录;

5.完成国家级科研课题1项(前三名)或自治区(部)级科研课题2项(主持人),并在公开刊物独立或之一作者发表专业论文4篇以上,且2篇发表于核心期刊或1篇被SCI、SSCI、EI、 ISTP等收录;

6.教师指导学生参加与专业相关的自治区级(教育厅等主办)比赛获二等奖、国家级(教育部等主办)三等奖以上(3人次以上),并在公开刊物独立或之一作者发表专业论文5篇以上,且2篇发表于核心期刊或1篇被SCI、SSCI、EI、ISTP等收录;

7.美术类教师作品2幅入选国家级(文化部、教育部等主办)画展或获自治区级(文化厅、教育厅等主办)画展一等奖,并在公开刊物独立或之一作者发表专业论文5篇以上,且2篇发表于核心期刊;

8. 音乐、美术类教师所创作的作品在公开刊物上发表,可按3篇艺术作品折合为1篇论文的办法来计算论文数量,但论文数量不得少于5篇且须在公开刊物独立或之一作者发表专业论文3篇以上;

9.体育类教师指导学校所在队参加比赛获自治区(部)级比赛团体奖前两名、国家级比赛前六名或取得入选大学生运动会资格,并在公开刊物独立或之一作者发表专业论文5篇以上,且2篇发表于核心期刊;

10.主持科技开发、科技成果推广应用并取得经济效益在80万元以上(以社会审计部门提供的审计书为准);或主持(参加)横向课题累积到校经费10万元以上;并在公开刊物上独立或之一作者发表专业论文3篇以上,且2篇发表于核心期刊或1篇被SCI、SSCI、EI、ISTP等收录;

11.获国家发明专利1项或实用新型专利2项,并在公开刊物独立或之一作者发表专业论文3篇以上,且2篇发表于核心期刊或1篇被SCI、SSCI、EI、ISTP等收录。

高职院校申报讲师具备以下条件:任助教以来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参与过校级以上教学质量工程项目,在公开刊物独立或之一作者发表专业论文2篇或1篇发表于核心期刊;

(2)获校级以上教学成果奖或教学优秀奖、青年教师教学优秀奖一项且为主要贡献者,并在公开刊物独立或之一作者发表专业论文1篇以上;

(3)获校级以上科研奖1项且为主要贡献者,并在公开刊物独立或之一作者发表专业论文1篇以上;

(4)公开出版有一定水平的学术专著、合著、译著和主编、副主编、参编教材(社会科学著作4万字、教材6万字以上,自然科学著作3万字、教材5万字以上,译著8万字以上);

(5)主持完成校级以上科研课题1项并在公开刊物独立或之一作者发表专业论文1篇以上;

(6)教师指导学生参加与专业相关的自治区级(教育厅等主办)以上比赛获三等奖以上(3人次以上),并在公开刊物独立或之一作者发表专业论文1篇以上;

(7)美术类教师所创作的作品1幅入选国家级(文化部、教育部等主办)画展或获自治区级(文化厅、教育厅)画展三等奖以上,并在公开刊物独立或之一作者发表专业论文1篇以上;

(8)音乐、美术类教师所创作的作品在公开刊物上发表,可按2篇艺术作品折合为1篇论文的办法来计算论文数量,但论文数量不得少于2篇;

(9)体育类教师指导学校所在队参加比赛获自治区级比赛团体奖前三名、国家级比赛前八名奖并在公开刊物独立或之一作者发表专业论文1篇以上;

(10)教师参加自治区(部)级以上技能比赛,并获自治区级以上(教育厅等主办)三等奖以上,且在公开刊物独立或之一作者发表论文1篇以上。

高职院校申报申报副教授具备以下条件:任讲师以来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获自治区级以上教学成果奖(一等奖前5名、二等奖前3名,三等奖前2名或国家级获奖证书持有者)或区级以上教学质量工程的项目主持人,并在公开刊物独立或之一作者发表专业论文2篇以上;

(2)获校级教学成果奖1项(一等奖前2名、二等奖第1名),并在公开刊物独立或之一作者发表专业学术论文3篇以上,且1篇发表于核心期刊或被SCI、SSCI、EI、ISTP等收录;或公开独立或之一作者发表专业学术论文5篇以上且2篇发表于核心期刊或1篇被SCI、SSCI、EI、ISTP等收录;

(3)获自治区(部)级以上科技进步奖或哲学社会科学奖获得者(一等奖前5名、二等奖前3名、三等奖前2名,国家级获奖证书持有者),并在公开刊物独立或之一作者发表专业论文2篇以上;

(4)公开出版与专业相关有一定学术水平的独著、合著、译著和主编、副主编、参编教材(社会科学著作8万字、教材12万字以上,自然科学著作5万字、教材8万字以上,译著12万字以上),并公开独立或之一作者发表专业论文2篇以上;

(5)完成地(厅)级以上科研课题1项(前二名)以上,并在公开刊物独立或之一作者发表专业论文2篇以上,或1篇发表于核心期刊或被SCI、SSCI、EI、ISTP等收录;

(6)具有专业技术职务“双师”资格证的教师须在公开刊物独立或之一作者发表专业论文4篇以上,且1篇发表于核心期刊或被SCI、SSCI、EI、ISTP等收录;

(7)教师指导学生参加与专业相关的自治区级(教育厅等主办)以上比赛获三等奖以上(3人次以上),并在公开刊物独立或之一作者发表专业论文4篇以上;

(8)美术类教师所创作的作品2幅入选国家级(文化部、教育部等主办)画展或获自治区级(文化厅、教育厅等主办)画展三等奖以上,并在公开刊物独立或之一作者发表专业论文4篇以上;

(9)音乐、美术类教师所创作的作品在公开刊物上发表,可按3篇艺术作品折合为1篇论文的办法来计算论文数量,但论文数量不得少于2篇且须在公开刊物独立或之一作者发表专业论文1篇以上;

(10)体育类教师指导学校所在队参加比赛获区级比赛团体奖前二名或国家级比赛前六名,并在公开刊物独立或之一作者发表专业论文2篇以上;

(11)主持科技开发、科技成果推广应用并取得经济效益35万元以上(以社会审计部门提供的审计书为准),并在公开刊物独立或之一作者发表专业论文2篇以上;

(12)获国家发明专利1项或实用新型专利2项,并在公开刊物独立或之一作者发表专业论文2篇以上;

(13)教师参加技能比赛,获国家级(教育部等主办)三等奖或自治区级(教育厅等主办)二等奖以上,并在公开刊物独立或之一作者发表专业论文2篇以上,且1篇发表于核心期刊或被SCI、SSCI、EI、ISTP等收录。

高职院校申报申报教授具备以下条件:任副教授以来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获自治区级教学成果奖(一等奖前5名、二等奖前3名、三等奖前2名或国家级获奖证书持有者)或区级教学质量工程项目主持人,并在公开刊物独立或之一作者发表专业论文3篇以上且1篇发表于核心期刊或被SCI、SSCI、EI、ISTP等收录;

(2)获得校级教学成果一等奖(前3名),并在公开刊物独立或之一作者发表专业论文5篇以上,且2篇发表于核心期刊或1篇被SCI、EI、ISTP、SSCI等收录;或两次获校级教学成果二等奖的项目主持人,并在公开刊物独立或之一作者发表专业论文5篇且有2篇发表于核心期刊或1篇被SCI、SSCI、EI、ISTP等收录;

(3)获自治区(部)级科技进步奖或哲学社会科学二等奖以上(一等奖前3名、二等奖第1名或国家级获奖证书持有者),并在公开刊物独立或之一作者发表专业论文3篇以上,且1篇发表于核心期刊或被SCI、SSCI、EI、ISTP等收录;

(4)公开出版与专业相关有较高学术水平的独著、合著、译著和主编、副主编、参编教材(社会科学著作15万字、教材18万字以上,自然科学著作10万字、教材13万字以上,译著在26万字以上),并在公开刊物独立或之一作者发表专业论文3篇以上,且1篇发表于核心期刊或被SCI、SSCI、EI、ISTP等收录;

(5)完成国家级科研课题1项(前三名)或自治区(部)级科研课题2项(主持人),并在公开刊物独立或之一作者发表专业论文3篇以上,且1篇发表于核心期刊或被SCI、SSCI、EI、ISTP等收录;

(6)具有专业技术职务“双师”资格证的教师须在公开刊物独立或之一作者发表专业论文5篇以上,且3篇发表于核心期刊或1篇被SCI、SSCI、EI、ISTP等收录;

(7)教师指导学生参加与专业相关的自治区级比赛获二等奖、国家三等奖以上(3人次以上),并在公开刊物独立或之一作者发表专业论文5篇以上,且1篇发表于核心期刊或被SCI、SSCI、EI、ISTP等收录;

(8)美术类教师作品2幅入选国家级(文化部、教育部等主办)画展或获自治区级(文化厅、教育厅等主办)画展一等奖,并在公开刊物独立或之一作者发表专业论文5篇以上,且1篇发表于核心期刊或被SCI、SSCI、EI、ISTP等收录;

(9)音乐、美术类教师所创作的作品在公开刊物上发表,可按3篇艺术作品折合为1篇论文的办法来计算论文数量,但论文数量不得少于5篇且须在公开刊物独立或之一作者发表专业论文2篇以上;

(10)体育类教师指导学校所在队参加比赛获自治区(部)级比赛团体奖前两名、国家级比赛前六名或取得入选大学生运动会资格,并在公开刊物独立或之一作者发表专业论文5篇以上,且1篇发表于核心期刊或被SCI、SSCI、EI、ISTP等收录;

(11)主持科技开发、科技成果推广应用并取得经济效益在60万元以上(以社会审计部门提供的审计书为准);主持(参加)横向课题累积到校经费8万元以上;并在公开刊物独立或之一作者发表专业论文3篇以上,且1篇发表于核心期刊或被SCI、SSCI、EI、ISTP等收录;

(12)获国家发明专利1项或实用新型专利2项,并在公开刊物独立或之一作者发表专业论文3篇以上,且1篇发表于核心期刊或被SCI、SSCI、EI、ISTP等收录;

(13)教师参加技能比赛,获国家级(教育部等主办)二等奖以上或自治区级(教育厅等主办)一等奖以上,并在公开刊物独立或之一作者发表专业论文3篇以上,且1篇发表于核心期刊或被SCI、SSCI、EI、ISTP等收录。

高等学校专职辅导员评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条件:

1.申报晋升讲师专业技术职务,应当在公开出版的学术刊物上独立或以之一作者发表学术论文两篇以上。

2.申报晋升副教授专业技术职务,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公开出版的学术刊物上独立或以之一作者发表学术论文五篇以上;或在公开出版的学术刊物上独立或以之一作者发表论文三篇以上,且在核心刊物上发表一篇以上;

(2)公开出版独著、合著、译著和主编、副主编、参编教材(本人撰写五万字以上),且在公开出版的学术刊物上独立或以之一作者发表学术论文三篇以上,或在核心刊物上发表一篇以上;

(3)获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奖项一项或厅(局)级二等奖以上科研成果奖两项,且在公开出版的学术刊物上独立或以之一作者发表学术论文三篇以上,或在核心刊物上发表一篇以上;

(4)在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方面获自治区厅(局)及以上表彰奖励,且在公开出版的学术刊物上独立或以之一作者发表学术论文三篇以上,或在核心刊物上发表一篇以上。

3.申报晋升教授专业技术职务,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公开出版的学术刊物上独立或以之一作者发表学术论文七篇以上,其中一篇发表于核心期刊;或在公开出版的学术刊物上独立或以之一作者发表学术论文五篇以上,其中在核心刊物上发表两篇以上;

(2)公开出版独著、合著、译著和主编、副主编、参编教材(本人撰写十五万字以上),且在公开出版的学术刊物上独立或以之一作者发表学术论文五篇以上,或在核心刊物上发表两篇以上;

(3)获国家级优秀教学成果奖,或获省(部)级教学、科研项目一等奖一项或二等奖两项以上,且在公开出版的学术刊物上独立或以之一作者发表学术论文三篇以上,或在核心刊物上发表两篇以上;

(4)在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方面获省(部)及以上的表彰奖励,且在公开出版的学术刊物上独立或以之一作者发表学术论文四篇以上,或在核心刊物上发表两篇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