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中级职称晋升到高级职称需要什么条件?
从中级职称晋升到高级职称正常条件是以下三个宁夏职称评定条件,破格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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⑴大学本科毕业宁夏职称评定条件,从事专业工作十年以上,担任中级职务五年以上。
⑵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十五年以上,并担任中级职务五年以上。
⑶中专、高中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二十年以上,并担任中级职务五年以上。
宁夏职称评定条件我2017年年底拿到了中级职称的,我也在朝着这个方向努力,希望分享回答有用,一起奋斗吧。
高级会计师职称评定条件是什么?
高级会计职称评定条件
(1)基本条件:
①报考高级会计师考试的人员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等法律法规。
②考生应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并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③考生应热爱会计工作,并拥有相应的会计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
(2)从业年限条件:
①若考生具备大学专科学历,获取了会计师职称后,需要满足10年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的条件。
②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或者大学本科学历及获得学士学位的考生,应该在取得会计师职称后,须满足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5年的条件。
③具备博士学位的考生,取得会计师职称后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2年。
高会职称成绩要求
达到国家合格标准:国家线一般是60分,合格成绩在3年内全国参评有效。
达到省级合格标准:省市线一般集中在55-60分,合格成绩在报考省市内1年参评有效。
各个地区的省级合格标准略有不同,考生要关注所在地区的最新政策公告,千万不要以为没达到60分就不能参加评审了哦。
宁夏报考土建中级职称要什么条件?
宁夏报考土建中级职称要什么条件?建筑中级职称的报考条件为: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五年以上,担任助理职务四年以上;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六年以上,担任助理职务四年以上;中专(高中)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十年以上,担任助理职务四年以上;初中以下学历人员须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十五年以上,担任助理职务四年以上。
建筑中级职称报考条件
建筑中级职称可以提高自身含金量:企业需要中级职称的人才进行申请资质,资质升级,资质增项等操作来扩大公司的服务范围,提升公司的服务质量,继而可以承接大的服务项目。有需求就会有市场,如果你恰好有一个中级职称的证书,企业有需求使用,那么你就会拥有跳槽的机会或者是一份 *** 费用。
建筑中级职称可以升职加薪:职称可以增加自己的薪资,因为国家规定的职称与工资挂钩,职称越高,职称的工资就就越高。
2016宁夏盐池县高级教师职称条件
宁夏教育系统职称要求
职称材料提交截止时间
职称评审工作实行网上审核,申报人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于3月10日至4月30日期间登录宁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nxhrss.gov.cn)或宁夏人事考试网(nxpta.gov.cn),进入宁夏专业技术人才服务平台职称评审系统单位端口,根据操作说明进行注册登录,并按照申报流程实行网上逐级审核。申报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人员于3月15日至5月15日期间,进入宁夏专业技术人才服务平台职称评审系统个人端口,进行网上报名注册,取得确认受理单后,按照职称申报程序报送纸质材料。
论文要求
党校教师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申报讲师资格须具备以下条件:
1.自治区党校教师在助教任期内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独立在公开期刊上发表论文两篇。
(2)在公开出版学术著作中本人撰写两万字以上;或教材中本人撰写五万字以上(在教学过程中使用过一遍,反映良好)。
(3)参与获得省(部)级科研奖一项或地厅级科研奖两项,并独立在公开期刊上发表论文一篇。
(4)参与一项省(部)级课题或两项校级课题,并独立在公开期刊上发表论文一篇。
2.市、县党校教师在助教任期内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独立在公开期刊上发表论文一篇。
(2)在公开出版学术著作中本人撰写一万字以上;或教材中本人撰写三万字以上(在教学过程中使用过一遍,反映良好)。
(3)参与获得地厅级科研奖两项。
(4)参与一项省(部)级课题,或参与两项市、县级课题。
党校教师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申报副教授(高级讲师)资格须具备以下条件:
1.自治区党校教师在讲师任期内必须在主体班次讲授三个以上不同专题,同时独立(或排名之一)获得教务处或函授部(研究生部)组织的有关教学评奖一项,且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独立在公开期刊上发表专业论文五篇,其中在核心期刊上发表两篇。
(2)参与出版学术著作一部以上(本人撰写10万字以上)或参编教材一部以上(本人撰写15万字以上,且使用一遍,反映良好),并独立在公开期刊上发表专业论文三篇。
(3)独立(或排名之一)获得省(部)级科研奖一项,并独立在公开期刊上发表专业论文三篇。
(4)主持省(部)级科研课题一项或主持校级科研课题两项,并在公开期刊上发表专业论文三篇。
2.市党校教师在讲师任期内必须获得本校组织的有关教学评奖一项,且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独立在公开期刊上发表专业论文四篇。
(2)参与出版学术著作一部以上(本人撰写7万字以上)或参编教材一部以上(本人撰写10万字以上,且使用一遍,反映良好)。
(3)参与获得省(部)级科研奖一项或地厅级科研奖二项(其中一项独立或排名之一),并独立在公开期刊上发表论文两篇。
(4)参与省(部)级课题两项或主持市级科研课题一项,并独立在公开期刊上发表论文两篇。
3.县(市)党校教师在讲师任期内必须获校级优秀授课教师奖,且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独立在公开期刊上发表论文三篇。
(2)参与出版学术著作一部以上(独立撰写3万字以上)或参编教材一部以上(独立撰写5万字以上,并使用一遍,反映良好)。
(3)获得地厅级科研奖两项(其中一项独立或排名之一),并独立在公开期刊上发表论文一篇。
(4)参与省(部)级课题一项或参与市级科研课题两项,并独立在公开期刊上发表论文两篇。
党校教师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申报教授资格须具备以下条件:
1.自治区党校教师在副教授任期内必须在主体班次讲授五个以上不同专题,同时独立(或排名之一)获得学校或教务处组织的有关教学评奖一项,且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独立在公开期刊上发表专业论文七篇,其中在核心期刊上发表三篇。
(2)公开出版学术专著一部以上(15万字以上)或主编教材一部以上(本人撰写20万字以上,且使用一遍,反映良好),并独立在公开期刊上发表专业论文四篇,其中在核心期刊上发表两篇。
(3)独立(或排名之一)获得省级社科奖两项,并独立在公开期刊上发表专业论文四篇,其中在核心期刊上发表两篇。
(4)主持一项国家级课题或主持省(部)级课题两项,并独立在核心期刊上发表专业论文两篇。
2.市党校教师在副教授任期内必须独立(或排名之一)获得本校组织的有关教学评奖一项,且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独立在公开期刊上发表专业论文六篇,其中在核心期刊上发表两篇。
(2)公开出版学术著作一部以上(本人撰写13万字以上)或主编、参编教材一部以上(本人撰写18万字以上,且使用一遍,反映良好),并独立在公开期刊上发表专业论文三篇,其中在核心期刊上发表一篇。
(3)独立(或排名之一)获省级社科奖一项,并独立在公开期刊上发表专业论文三篇,其中在核心期刊上发表一篇。
(4)主持省(部)级课题一项或主持市级课题两项,并独立在核心期刊上发表专业论文一篇。
普通本科学校申报讲师具备以下条件:任助教以来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参与过校级以上教学质量工程项目,并在公开刊物独立或之一作者发表专业论文2篇,且1篇发表于核心期刊。
2.获校级以上教学成果奖或教学优秀奖、青年教师教学优秀奖,其中1项为主要贡献者,并在公开刊物独立或之一作者发表专业论文2篇以上或1篇发表于核心期刊。
3.获校级以上科研奖1项且为主要贡献者,并在公开刊物独立或之一作者发表专业论文2篇以上或1篇发表于核心期刊。
4.公开出版与专业相关有一定学术水平的独著、合著、译著和主编、副主编、参编教材(社会科学著作5万字、教材7万字以上,自然科学著作4万字、教材6万字以上,译著在12万字以上)并在公开刊物独立或之一作者发表专业论文1篇以上。
5.主持完成校级以上科研课题1项并在公开刊物独立或之一作者发表专业论文2篇以上或1篇发表于核心期刊。
6.教师指导学生参加与专业相关的自治区级(教育厅等主办)以上比赛获三等奖以上(3人次以上),或教师本人获自治区级(教育厅等主办)三等奖以上奖励,并在公开刊物独立或之一作者发表专业论文2篇以上或1篇发表于核心期刊。
7.美术类教师所创作的作品1幅入选国家级(文化部、教育部等主办)画展或获自治区级(文化厅、教育厅)画展三等奖以上,并在公开刊物独立或之一作者发表专业论文2篇以上或1篇发表于核心期刊。
8.音乐、美术类教师所创作的作品在公开刊物上发表,可按2篇艺术作品折合为1篇论文的办法来计算论文数量,但须公开发表专业学术论文1篇以上。
9.体育类教师指导学校所在队参加比赛获自治区级比赛团体奖前三名、国家级比赛前八名奖并在公开刊物独立或之一作者发表专业论文2篇以上或1篇发表于核心期刊。
普通本科学校申报副教授具备以下条件:讲师以来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获自治区级以上优秀教学成果奖(一等奖前5名、二等奖前3名、三等奖前2名或国家级获奖证书持有者)或自治区级以上教学质量工程的项目主持人,在公开刊物独立或之一作者发表专业论文2篇以上,且1篇发表于核心期刊或被SCI、SSCI、EI、ISTP等收录;
2.获校级教学成果奖1项(一等奖前2名,二等奖第1名),并在公开刊物独立或之一作者发表专业论文4篇以上,且2篇发表于核心期刊或1篇被SCI、SSCI、EI、ISTP等收录;或在公开刊物独立或之一作者发表专业论文 6篇以上且3篇发表于核心期刊或1篇被SCI、SSCI、EI、ISTP等收录;
3.获自治区(部)级以上科技进步奖或哲学社会科学奖获得者(一等奖前5名、二等奖前3名、三等奖前2名或国家级获奖证书持有者),并在公开刊物独立或之一作者发表专业论文2篇以上,且有1篇发表于核心期刊上或被SCI、SSCI、EI、ISTP等收录;
4.公开出版与专业相关有较高学术水平的独著、合著、译著和主编、副主编、参编教材(社会科学著作10万字、教材15万字以上,自然科学著作6万字、教材10万字以上,译著在15万字以上) 并在公开刊物独立或之一作者发表专业论文2篇且1篇发表于核心期刊或被SCI、SSCI、EI、ISTP等收录;
5.完成自治区(部)级以上科研课题1项(前二名)或地(厅)级科研课题2项(主持人),并在公开刊物独立或之一作者发表专业论文2篇以上,且1篇发表于核心期刊或被SCI、SSCI、EI、ISTP等收录;
6.教师指导学生参加与专业相关的自治区级(教育厅等主办)以上比赛获三等奖以上(3人次以上),或教师本人获自治区级(教育厅等主办)三等奖以上奖励并在公开刊物独立或之一作者发表专业论文2篇以上,且1篇发表于核心期刊;
7.美术类教师所创作的作品2幅入选国家级(文化部、教育部等主办)画展或获区级(文化厅、教育厅等主办)画展二等奖以上,并在公开刊物独立或之一作者发表专业论文2篇以上,且1篇发表于核心期刊;
8.音乐、美术类教师创作作品在公开刊物上发表,可按3篇艺术作品折合为1篇论文的办法来计算论文数量,但论文数量不得少于3篇且须公开发表专业学术论文1篇以上;
9.体育类教师指导学校所在队参加比赛获自治区级比赛团体奖前2名或国家级比赛前6名,并在公开刊物独立或之一作者发表专业论文2篇以上,且1篇发表于核心期刊;
10.主持科技开发、科技成果推广应用并取得经济效益50万元以上(以社会审计部门提供的审计书为准),并在公开刊物独立或之一作者发表专业论文2篇,且1篇发表于核心期刊;
11.获国家发明专利1项或实用新型专利2项并在公开刊物独立或之一作者发表专业论文2篇以上,且1篇发表于核心期刊。
普通本科学校申报教授具备以下条件:任副教授以来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获自治区级教学成果奖(一等奖前5名、二等奖前3名或国家级获奖证书持有者)或自治区级教学质量工程项目主持人,并在公开刊物独立或之一作者发表专业论文4篇且有2篇发表于核心期刊或1篇被SCI、SSCI、EI、ISTP等收录;
2.获得校级教学成果一等奖(前2名),并公开独立或之一作者发表专业论文7篇且有3篇发表于核心期刊或2篇被SCI、SSCI、EI、ISTP等收录;或两次获校级教学成果二等奖的项目主持人,并在公开刊物独立或之一作者发表专业论文7篇且有3篇发表于核心期刊或2篇被SCI、SSCI、EI、ISTP等收录;
3.获自治区(部)级科技进步奖或哲学社会科学奖二等奖以上的项目主持人(一等奖前3名、二等奖第1名或国家级获奖证书持有者)并在公开刊物独立或之一作者发表专业论文4篇以上,且2篇发表于核心期刊或1篇被SCI、SSCI、EI、ISTP等收录;
4.公开出版与专业相关较高学术水平的独著、合著、译著和主编、副主编、参编教材(社会科学著作18万字、教材22万字以上,自然科学著作12万字、教材18万字以上,译著在30万字以上),并公开独立或之一作者发表专业论文4篇,且2篇发表于核心期刊或1篇被SCI、SSCI、EI、ISTP等收录;
5.完成国家级科研课题1项(前三名)或自治区(部)级科研课题2项(主持人),并在公开刊物独立或之一作者发表专业论文4篇以上,且2篇发表于核心期刊或1篇被SCI、SSCI、EI、 ISTP等收录;
6.教师指导学生参加与专业相关的自治区级(教育厅等主办)比赛获二等奖、国家级(教育部等主办)三等奖以上(3人次以上),并在公开刊物独立或之一作者发表专业论文5篇以上,且2篇发表于核心期刊或1篇被SCI、SSCI、EI、ISTP等收录;
7.美术类教师作品2幅入选国家级(文化部、教育部等主办)画展或获自治区级(文化厅、教育厅等主办)画展一等奖,并在公开刊物独立或之一作者发表专业论文5篇以上,且2篇发表于核心期刊;
8. 音乐、美术类教师所创作的作品在公开刊物上发表,可按3篇艺术作品折合为1篇论文的办法来计算论文数量,但论文数量不得少于5篇且须在公开刊物独立或之一作者发表专业论文3篇以上;
9.体育类教师指导学校所在队参加比赛获自治区(部)级比赛团体奖前两名、国家级比赛前六名或取得入选大学生运动会资格,并在公开刊物独立或之一作者发表专业论文5篇以上,且2篇发表于核心期刊;
10.主持科技开发、科技成果推广应用并取得经济效益在80万元以上(以社会审计部门提供的审计书为准);或主持(参加)横向课题累积到校经费10万元以上;并在公开刊物上独立或之一作者发表专业论文3篇以上,且2篇发表于核心期刊或1篇被SCI、SSCI、EI、ISTP等收录;
11.获国家发明专利1项或实用新型专利2项,并在公开刊物独立或之一作者发表专业论文3篇以上,且2篇发表于核心期刊或1篇被SCI、SSCI、EI、ISTP等收录。
高职院校申报讲师具备以下条件:任助教以来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参与过校级以上教学质量工程项目,在公开刊物独立或之一作者发表专业论文2篇或1篇发表于核心期刊;
(2)获校级以上教学成果奖或教学优秀奖、青年教师教学优秀奖一项且为主要贡献者,并在公开刊物独立或之一作者发表专业论文1篇以上;
(3)获校级以上科研奖1项且为主要贡献者,并在公开刊物独立或之一作者发表专业论文1篇以上;
(4)公开出版有一定水平的学术专著、合著、译著和主编、副主编、参编教材(社会科学著作4万字、教材6万字以上,自然科学著作3万字、教材5万字以上,译著8万字以上);
(5)主持完成校级以上科研课题1项并在公开刊物独立或之一作者发表专业论文1篇以上;
(6)教师指导学生参加与专业相关的自治区级(教育厅等主办)以上比赛获三等奖以上(3人次以上),并在公开刊物独立或之一作者发表专业论文1篇以上;
(7)美术类教师所创作的作品1幅入选国家级(文化部、教育部等主办)画展或获自治区级(文化厅、教育厅)画展三等奖以上,并在公开刊物独立或之一作者发表专业论文1篇以上;
(8)音乐、美术类教师所创作的作品在公开刊物上发表,可按2篇艺术作品折合为1篇论文的办法来计算论文数量,但论文数量不得少于2篇;
(9)体育类教师指导学校所在队参加比赛获自治区级比赛团体奖前三名、国家级比赛前八名奖并在公开刊物独立或之一作者发表专业论文1篇以上;
(10)教师参加自治区(部)级以上技能比赛,并获自治区级以上(教育厅等主办)三等奖以上,且在公开刊物独立或之一作者发表论文1篇以上。
高职院校申报申报副教授具备以下条件:任讲师以来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获自治区级以上教学成果奖(一等奖前5名、二等奖前3名,三等奖前2名或国家级获奖证书持有者)或区级以上教学质量工程的项目主持人,并在公开刊物独立或之一作者发表专业论文2篇以上;
(2)获校级教学成果奖1项(一等奖前2名、二等奖第1名),并在公开刊物独立或之一作者发表专业学术论文3篇以上,且1篇发表于核心期刊或被SCI、SSCI、EI、ISTP等收录;或公开独立或之一作者发表专业学术论文5篇以上且2篇发表于核心期刊或1篇被SCI、SSCI、EI、ISTP等收录;
(3)获自治区(部)级以上科技进步奖或哲学社会科学奖获得者(一等奖前5名、二等奖前3名、三等奖前2名,国家级获奖证书持有者),并在公开刊物独立或之一作者发表专业论文2篇以上;
(4)公开出版与专业相关有一定学术水平的独著、合著、译著和主编、副主编、参编教材(社会科学著作8万字、教材12万字以上,自然科学著作5万字、教材8万字以上,译著12万字以上),并公开独立或之一作者发表专业论文2篇以上;
(5)完成地(厅)级以上科研课题1项(前二名)以上,并在公开刊物独立或之一作者发表专业论文2篇以上,或1篇发表于核心期刊或被SCI、SSCI、EI、ISTP等收录;
(6)具有专业技术职务“双师”资格证的教师须在公开刊物独立或之一作者发表专业论文4篇以上,且1篇发表于核心期刊或被SCI、SSCI、EI、ISTP等收录;
(7)教师指导学生参加与专业相关的自治区级(教育厅等主办)以上比赛获三等奖以上(3人次以上),并在公开刊物独立或之一作者发表专业论文4篇以上;
(8)美术类教师所创作的作品2幅入选国家级(文化部、教育部等主办)画展或获自治区级(文化厅、教育厅等主办)画展三等奖以上,并在公开刊物独立或之一作者发表专业论文4篇以上;
(9)音乐、美术类教师所创作的作品在公开刊物上发表,可按3篇艺术作品折合为1篇论文的办法来计算论文数量,但论文数量不得少于2篇且须在公开刊物独立或之一作者发表专业论文1篇以上;
(10)体育类教师指导学校所在队参加比赛获区级比赛团体奖前二名或国家级比赛前六名,并在公开刊物独立或之一作者发表专业论文2篇以上;
(11)主持科技开发、科技成果推广应用并取得经济效益35万元以上(以社会审计部门提供的审计书为准),并在公开刊物独立或之一作者发表专业论文2篇以上;
(12)获国家发明专利1项或实用新型专利2项,并在公开刊物独立或之一作者发表专业论文2篇以上;
(13)教师参加技能比赛,获国家级(教育部等主办)三等奖或自治区级(教育厅等主办)二等奖以上,并在公开刊物独立或之一作者发表专业论文2篇以上,且1篇发表于核心期刊或被SCI、SSCI、EI、ISTP等收录。
高职院校申报申报教授具备以下条件:任副教授以来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获自治区级教学成果奖(一等奖前5名、二等奖前3名、三等奖前2名或国家级获奖证书持有者)或区级教学质量工程项目主持人,并在公开刊物独立或之一作者发表专业论文3篇以上且1篇发表于核心期刊或被SCI、SSCI、EI、ISTP等收录;
(2)获得校级教学成果一等奖(前3名),并在公开刊物独立或之一作者发表专业论文5篇以上,且2篇发表于核心期刊或1篇被SCI、EI、ISTP、SSCI等收录;或两次获校级教学成果二等奖的项目主持人,并在公开刊物独立或之一作者发表专业论文5篇且有2篇发表于核心期刊或1篇被SCI、SSCI、EI、ISTP等收录;
(3)获自治区(部)级科技进步奖或哲学社会科学二等奖以上(一等奖前3名、二等奖第1名或国家级获奖证书持有者),并在公开刊物独立或之一作者发表专业论文3篇以上,且1篇发表于核心期刊或被SCI、SSCI、EI、ISTP等收录;
(4)公开出版与专业相关有较高学术水平的独著、合著、译著和主编、副主编、参编教材(社会科学著作15万字、教材18万字以上,自然科学著作10万字、教材13万字以上,译著在26万字以上),并在公开刊物独立或之一作者发表专业论文3篇以上,且1篇发表于核心期刊或被SCI、SSCI、EI、ISTP等收录;
(5)完成国家级科研课题1项(前三名)或自治区(部)级科研课题2项(主持人),并在公开刊物独立或之一作者发表专业论文3篇以上,且1篇发表于核心期刊或被SCI、SSCI、EI、ISTP等收录;
(6)具有专业技术职务“双师”资格证的教师须在公开刊物独立或之一作者发表专业论文5篇以上,且3篇发表于核心期刊或1篇被SCI、SSCI、EI、ISTP等收录;
(7)教师指导学生参加与专业相关的自治区级比赛获二等奖、国家三等奖以上(3人次以上),并在公开刊物独立或之一作者发表专业论文5篇以上,且1篇发表于核心期刊或被SCI、SSCI、EI、ISTP等收录;
(8)美术类教师作品2幅入选国家级(文化部、教育部等主办)画展或获自治区级(文化厅、教育厅等主办)画展一等奖,并在公开刊物独立或之一作者发表专业论文5篇以上,且1篇发表于核心期刊或被SCI、SSCI、EI、ISTP等收录;
(9)音乐、美术类教师所创作的作品在公开刊物上发表,可按3篇艺术作品折合为1篇论文的办法来计算论文数量,但论文数量不得少于5篇且须在公开刊物独立或之一作者发表专业论文2篇以上;
(10)体育类教师指导学校所在队参加比赛获自治区(部)级比赛团体奖前两名、国家级比赛前六名或取得入选大学生运动会资格,并在公开刊物独立或之一作者发表专业论文5篇以上,且1篇发表于核心期刊或被SCI、SSCI、EI、ISTP等收录;
(11)主持科技开发、科技成果推广应用并取得经济效益在60万元以上(以社会审计部门提供的审计书为准);主持(参加)横向课题累积到校经费8万元以上;并在公开刊物独立或之一作者发表专业论文3篇以上,且1篇发表于核心期刊或被SCI、SSCI、EI、ISTP等收录;
(12)获国家发明专利1项或实用新型专利2项,并在公开刊物独立或之一作者发表专业论文3篇以上,且1篇发表于核心期刊或被SCI、SSCI、EI、ISTP等收录;
(13)教师参加技能比赛,获国家级(教育部等主办)二等奖以上或自治区级(教育厅等主办)一等奖以上,并在公开刊物独立或之一作者发表专业论文3篇以上,且1篇发表于核心期刊或被SCI、SSCI、EI、ISTP等收录。
高等学校专职辅导员评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条件:
1.申报晋升讲师专业技术职务,应当在公开出版的学术刊物上独立或以之一作者发表学术论文两篇以上。
2.申报晋升副教授专业技术职务,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公开出版的学术刊物上独立或以之一作者发表学术论文五篇以上;或在公开出版的学术刊物上独立或以之一作者发表论文三篇以上,且在核心刊物上发表一篇以上;
(2)公开出版独著、合著、译著和主编、副主编、参编教材(本人撰写五万字以上),且在公开出版的学术刊物上独立或以之一作者发表学术论文三篇以上,或在核心刊物上发表一篇以上;
(3)获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奖项一项或厅(局)级二等奖以上科研成果奖两项,且在公开出版的学术刊物上独立或以之一作者发表学术论文三篇以上,或在核心刊物上发表一篇以上;
(4)在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方面获自治区厅(局)及以上表彰奖励,且在公开出版的学术刊物上独立或以之一作者发表学术论文三篇以上,或在核心刊物上发表一篇以上。
3.申报晋升教授专业技术职务,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公开出版的学术刊物上独立或以之一作者发表学术论文七篇以上,其中一篇发表于核心期刊;或在公开出版的学术刊物上独立或以之一作者发表学术论文五篇以上,其中在核心刊物上发表两篇以上;
(2)公开出版独著、合著、译著和主编、副主编、参编教材(本人撰写十五万字以上),且在公开出版的学术刊物上独立或以之一作者发表学术论文五篇以上,或在核心刊物上发表两篇以上;
(3)获国家级优秀教学成果奖,或获省(部)级教学、科研项目一等奖一项或二等奖两项以上,且在公开出版的学术刊物上独立或以之一作者发表学术论文三篇以上,或在核心刊物上发表两篇以上;
(4)在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方面获省(部)及以上的表彰奖励,且在公开出版的学术刊物上独立或以之一作者发表学术论文四篇以上,或在核心刊物上发表两篇以上。
银川市劳动人事局职称非工转评条件
一、职称外语考试等级方面的要求
(一)A级适用范围
1、高教、卫生、计划生育、自然科研、社会科研、工程和党校系列申报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的人员。
2、其他系列申报正高级职称的人员。
(二)B级适用范围
1、在县(市、区)及以下所属单位工作的人员申报卫生、计划生育、工程和党校系列申报副高级职称的人员。
2、高教、自然科研、社会科研、工程和党校系列中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者。
3、其他系列申报副高级职称的人员。
(三)C级适用范围
1、在县(市、区)及以下所属单位工作的人员申报工程和党校系列申报中级职称。
2、其他系列申报中级职称的人员。
二、计算机应用能力的要求
(一)对在乡镇(含城关镇)工作的人员和年满45周岁(含)以上的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不作要求。
(二)申报中级职称应取得应用能力三个模块合格证。申报中级职称已取得应用能力三个模块合格证的,申报高级职称时只需再考一个模块。
(三)凡符合计算机免试的申报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上要有单位负责人签名并加盖本单位公章确认),经审核无误后,原件退回。
三、论文方面的要求
申报人员提供发表的论文必须是本人任现职以来围绕工作实际撰写且与申报评审专业(学科)相符。非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论文不能按所晋升专业的论文对待,两人以上合作的论文,需有合作者提供的证明材料。
四、转正定职要求
(一)申报人员须提交毕业证书、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合格证书(二个模块)、专业技术工作总结(不少于2000字)、全日制大中专毕业生专业技术资格审批表(附件2)。
(二)转正定职工作每年进行一次,具体受理时间为每年5月份,各单位需在5月底前报送申报材料。
五、继续教育审核要求
专业技术人员每年须完成72学时的继续教育。申报副高级及以上职称时,须提交资格期内5年的继续教育相关内容及证书,学时数不得少于360个学时;申报中级职称的,须提交资格期内4年的继续教育相关的内容及证书,学时数不得少于288个学时。参加职称外语、计算机模块考试前的培训学习学时不计入继续教育学时。
六、破格申报职称要求
各单位要鼓励专业技术人员积极创造条件,按正常评审条件申报评审。要严格控制破格申报职称,破格申报职称人员应是在本行业做出了重大贡献,品德好、能力强、业绩突出的一线专业技术人员。各用人单位要严格审核、层层把关。破格申报人员要按照隶属关系由本级 *** 或主管部门出具业绩证明。
七、计算相关年限截止时限要求
申报正、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需在2009年12月31日前取得副高、中级资格;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须在2010年12月31日前取得初级资格。申报人员提供的项目可行性论证、报告、论文、外语成绩、计算机应用能力证书、二次(及以上)学历证书、继续教育合格证书、获奖证书、发明专利证书等的取得时间,截止到2014年12月31日。享受职称外语、计算机免试或降分优惠政策人员的年龄,也按截止到上年年底的实足年龄计算(如满50岁,即1964年12月31日(含)前出生;满45岁,即1969年12月31日(含)前出生),不符合此规定的不予受理。
八、公示和纪律方面要求
继续执行申报人对申报资料真实性承诺的规定,要严格执行《银川市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公示暂行办法》和《银川市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违纪处理暂行办法》(银人发[2007]76号),各单位在上报评审材料前,要将拟上报评审人员评审材料及相关情况在本单位范围内进行公示(为期7天),并将公示结果随申报材料一并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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